沈清不好女色,这在整个江湖上都是有名的,不然以他的身份地位,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可如今却会为了一个女子,屡屡跑到百里外的天水城去。
“哪家的姑娘竟有这么大的魅力,你细细说给我听听。”叶天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来了劲,十分好奇的追问着马师爷。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沈府的大堂,落座之后,马师爷手里端着紫砂壶,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那女子乃是天水城中一大户人家独女,姓纪,名凌菲。她家中一直同我们有生意往来,约莫是半年前,纪凌菲随父亲来到郡城之中拜会老爷。那纪小娘子从小习武,难免毛手毛脚一些,在府上游览时,失手打碎了老爷的那件汉白玉瓶,本以为老爷会很生气,可没想到,老爷对这纪小娘子一见钟情,不仅没有责备,甚至还把剩下的那一件汉白玉瓶送给了她。”
“还有这等事?”叶天听了马师爷的话,也是惊的合不拢嘴,虽说沈清乃是巨富,但他的抠门那也是出了名的,这次怎么会这么大方。
“更稀奇的事在后头呢,不光送了那个汉白玉瓶,听说纪小娘子爱好习武,善于弓箭,老爷还把府里那把玄玉弓送给了她。”
“连玄玉弓都送出去了?”听到这,叶天更惊讶了。
那玄玉弓可是和残河剑齐名的神兵利器,无数人连见一面都难如登天,此等宝贝沈清竟然直接就送了出去。
“一开始我们还以为老爷是中了什么魔怔,被那纪小娘子迷了心智,但后来慢慢了解才发现,这纪小娘子确实是个可以信赖之人。”马师爷作为沈清的幕僚,在这些事情上面自然是尽心尽力。
“为何是可信赖之人?”听到马师爷给出这么高的评价,叶天对这位纪小娘子也是来了兴趣。
“在天水城方圆百里,纪家纪凌菲的名号那可是响当当的大善人。平日里女扮男装,身披战袍,在天水城周围除暴安良,剿杀山匪。遇到灾荒,则是开仓放粮,用自家钱财来供给灾民。提起这位纪小娘子,没人不竖大拇指。”
马师爷说着,也把自己的大拇指伸了出来。可以看得出来,马师爷对这位可能成为自己主母的纪小娘子相当的满意。
“虽是女儿身,但行的都是大丈夫之事,既然天水城的百姓都说她的好,那看来确实是个可信赖之人。”
对于一个江湖之人来说,老百姓的赞赏才是真正的好名声。
“那师爷可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有要事等他回来一同商量。”叶天心中虽然为自己的兄弟高兴,但是正事还是要办。
“算着日子,应该是快回来了,我马上派人去通知老爷,让他快点回来。”马师爷也清楚叶天亲自来北燕,那他口中所说的要事一定小不了。
“如此甚好,听说杨师爷被调到北燕去了?您老一个人打理着这么大的生意,很辛苦吧。”
叶天看着面前这个老者,心中也是心酸。想当初刚刚结识马师爷时,他还是须发皆黑,气力旺盛,可如今已经老态龙钟,面如死灰。
“我这把老骨头还能给你们打打下手,已经知足咯。”
马师爷一生无儿无女,相濡以沫的老伴前几年也撒手归西,留下这一个孤寡老人。
幸亏这沈府上下团结一心,人情浓厚,生活在这沈府之中,马师爷也不会感到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