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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常家的丧钟敲响了

再说常大人的儿子常栋梁,这位公子爷年纪虽然不大,却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不在行。自从有了仇剑这个出手阔绰的姐夫,更是如虎添翼,整日价流连于花街柳巷、酒楼歌馆,乐得被人夸慷慨,反正有仇剑给他付账就是了。他的姐姐瑶娃死了,他也不怎样难过,反倒想着如此省了一笔嫁妆,自己又能挥霍几年。左右仇剑依旧是他的姐夫,又没断了关系。

近日春花楼新来了一位妓女,名叫粉宝儿,生得窈窕妩媚,更兼能歌善舞。一时间红透了半边天,城里的花花大少们没有不去捧场的,常公子哪有不去亲近之理?

这常公子是出了名的弄性尚气,尤其爱在风月场上扬名立万,有他老子撑腰,在这烟州城谁敢得罪他?

因此他一来,老鸨子也清楚得很,直接把其他客人回绝就是了。

常栋梁一跤跌进温柔乡里,同粉宝儿鬼混了半个多月,常夫人捕风捉影地训了他几句才稍稍收敛些,装模作样地在家耐着性子呆了几天,却也是每日里憋的火星乱窜,只想着出去玩乐。

再说常大人,因为有了仇剑这个得力帮手,事事顺遂,不由得饱暖思**,偷偷摸摸地和府里一个叫秋叶的丫鬟勾搭在一起,做出些没廉耻的勾当来。

原来这秋叶丫头不是别人,就是原本服侍二小姐瑶娃的丫鬟。她本以为跟着二小姐能混出头来,陪嫁过去做个通房丫头,若是能跟仇剑生个一儿半女,还愁做不得个姨娘?那样的大家大业,自己便是分得半匙残羹也是享不尽的荣华了。

谁想到二小姐偏偏死了,可说得上是断了她一生的念想。现去投靠大小姐已然晚了,甭说旁人,单大小姐身边的柳叶儿就够她受的。漫说两人从来就不睦,便是关系再怎样好,在这事面前也会死命争抢的。

她心里清楚自己这个年纪,若是嫁人,至多也只能配一个府里的小厮,有了孩子便是家生子,到底还是奴才。若是放出去,结果只怕更不堪。她那个只知道喝酒赌钱的糊涂爹,一准儿把她卖几个钱,丝毫不顾及她的死活,就算是七十八十的老头子只要给得起价,他都绝不含糊。

因此上秋叶思来想去,也只有冒险一试,跟主家勾搭上,好谋个晋身的机会。本来是要攀上常栋梁的,谁知那位爷被外面的粉宝儿迷住了,打得火热,自己一时半会儿插不进去。

又听见大小姐跟夫人说自己人大心大,越发不安分,不好再留下,等着过了年就指给哪个小厮算了。

古语说得好:人有四不择。哪四不择?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

人不饿的时候,吃肉嫌腻,吃菜嫌淡。等到饿极了,不拘是什么吃的,他都会拿过来吃,什么冷热咸淡统统顾不得了。不冷的时候,穿衣自然挑挑拣拣,一旦天冷刺骨,哪管什么好看不好看?只要保暖不被冻死,便是死人的衣裳也得扒下来穿上。

再有那被人穷追不舍、眼看要丢了性命的,恨不得爷娘给他生出一对翅膀出来,所谓“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似漏网之鱼”,只顾奔命,何暇看路?因此往往有跑进了死胡同的。

这秋叶到了此时便是急不择夫了,趁着夫人和大小姐清早去庙里上香的空儿,踅到夫人房里,此时常大人还未起。秋叶便假意端了杯水,常大人去接,她假意失了手,水泼到地上,人却倒向床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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