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视机厂的第一批显像管,已经运到厂里。春节过后,锦城电视机厂,正式开启新的征程。
刘厂长的改革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工人们加紧作业,全厂上下,干劲十足,热火朝天。
胡志强和黄英姿,也作好一切准备,期待着第二批次品电视,尽快拿到手后,借春节的东风,抓紧组织销售。
但人算,不如天算。
春节前,锦城电视机厂用处理次品电视的元钱,给职工发了过年福利,职工们津津乐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厂里有老职工,向省工业厅反映了这个情况,说刘厂长把不合格的问题电视,向市场销售。
春节一上班,工业厅和省质监局的人就到厂里核实情况。
刘厂长向核查组说明了情况,他说,问题电视是厂里公开处理给别人的,价格也便宜许多,并没有直接向各百货公司供货,处理时,已说明了质量缺陷,不存在欺诈行为。
核查组认可刘厂长说的情况,他们向刘厂长反馈说:按现行政策规定,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可以存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使用性能上的瑕疵,“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可以销售。
核查组同时也说明:销售者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销售场所的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并以告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如实说明商品的瑕疵或者实际质量状况,确保消费者享有消法规定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这些,锦城电视机厂和胡志强、黄英姿他们,也做到了。
虚惊一场。政策法规搞清楚后,胡志强又拿到了第二批“处理品”电视机,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台涨了20元,320元一台,数量是100台。
这次,胡志强从胡莲处借来了她的5000元积蓄,加上他们上次结余的3000元,交了8000元首期款。
这次,电视机厂并没有急着要求胡志强付尾款。这样,胡志强和黄英姿,有充足的时间来组织销售。
销售模式,还是上次的销售模式。胡志强和黄英姿晚上打广告,黄英姿白天守在泡桐街39号卖电视。
上次的40台电视,胡志强和黄英姿主要在锦江区范围内张贴告示,进行宣传。这次,他们主要在青羊区和武侯区范围内张贴告示,进行宣传。
黄英姿平均每天能卖三台电视。这次的销售价格,还是380元一台,利润空间非常大。
西安电视机厂的显像管供应过来后,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厂里的一股力量,想借助工人们的不满情绪,扳倒刘厂长。
这点,刘厂长在春节前就有所察觉,他也知道,这主要是杨厂长在一手策划。
杨厂长从电视机厂建厂,就在这里工作,资格老,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厂里的许多中层干部,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
刘厂长找胡志强谈话。胡志强一进厂长办公室,刘厂长就把门关上。
胡志强心里面一阵紧张。
刘厂长让胡志强坐在自己对面的桌子旁边,他对胡志强说:“小胡,你以前在组装车间工作过,杨主任这人,怎么样?”
胡志强本能地说:“杨主任这人,非常不错呀。”
刘厂长阴着脸,说:“非常不错?是吧?我怎么听到有人反映他对待职工粗暴,态度恶劣。”
胡志强说:“杨主任这人,脾气是有点大,其他方面都还很好。”胡志强不清楚刘厂长到底想表达什么,他严格地把握着分寸。
毕竟背后说人的坏话,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