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乡上的同事们自己凑钱,杀了一只山羊过节。同志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又吃了荞饼。胡志强好容易摆脱一帮人纠缠,溜出政府大院,摸进小商店里来。许姐已等候多时。激情也赶称过节,一次又一次地轮回,酣畅淋漓之后,两人相拥而眠。
半夜三更,“嘭!”惊天动地一声响,惊起梦中人,电灯骤然白晃晃亮起,照着床上惊慌失措的两个人。
胡志强被几个男人从床上一大把揪下,一根木棍子迎面打来,皮鞋尖一脚一脚踢向他的身体。
混乱之中,胡志强失去了痛感,只本能的双手抱头,倦缩成一团,机械地迎接着木棒、大头皮鞋、耳括子的击打。
欺占人家老婆,罪不可赦,怨恨难平。许姐的丈夫刘老师听到风声,邀约了他的三个兄弟,到屋里来捉奸。捉贼捉赃,捉奸捉双。
刘氏四兄弟的愤慨从屋里发泄到房外,胡志强被赤条条的拖出来,扔在黄土灰堆里,打骂声引来了许多围观的群众,血液布满胡志强的身体,疼痛让他忘记了害羞。
待李书记闻讯带人赶过来时,胡志强已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刘氏兄弟从容不迫、大大方方关门进屋。
曹科长、白主任等同事七手八脚地将胡志强抬到卫生院,洗血,包扎伤口,换上衣裤,上起吊针。
因乡卫生院条件简陋,第二天,他们又把胡志强转到县医院治疗。经系统检查,胡志强虽无骨折,但全身软组织多处挫伤,需要住院治疗。
伤筋动骨一百天,乡上安排老王和老孙来护理胡志强。
这天中午,胡志强小睡一会,醒来,神智稍有清醒。
这时,院长陪着一群人进病房来,老王和老孙赶忙起身迎接领导。领导沉着脸,询问院长和医生伤势以及治疗的情况。他用冰冷的眼神打量着胡志强,既没同他握手,也没同他说话。
人群出去之后,老王惋惜地说:“小胡,这就是丁小丽她爹!县里的副书记,要是你那时再努力一点,没准他已经是你岳父哩!”
好事不出门,丑事千里行,这段小插曲成了红林县全县机关单位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后又被县委政府领导作为干部道德修养的反面教材,在各种大小会议上讲来讲去,警示大家引以为戒。
但毕竟胡志强是受伤者,吃了苦头,住了近二十天的医院,多少也博得决策人的一点点同情心。
好在红林县离成都很远,胡志强的事,他在成都的家人和朋友,并不知道。
窗外,秋雨绵绵,胡志强躺在病床上,思绪万千。胡志强的伤基本上好了,但他害怕出院,害怕再回到前进乡去。
胡志强的这点事,败坏了道德,有损于党风,有辱全县干部队伍的形象,组织部的领导十分脑火,分管组织的丁副书记十分脑火。
经过多方面考虑,胡志强出院后,被调离前进乡,到全县最偏远、最艰苦的光山乡任民政员。
青春不经意的一次放纵,让他又一次付出沉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