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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小混混斗殴·第二部

可惜亨利不了解华夏网络上的流行段子,一不小心就触发了三大错觉之一我能反杀。jsjr

如果他了解这些,就该知道每当自己这样想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应该万分警惕的时候。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细想了。

这种针锋相对的对峙,对双方来说就是一场精神力的对决。

哪一方先分神作出反应,就有很大机会被对方捕捉到破绽,迎接接下来疾风骤雨般的打击。

作为一个防御者,亨利自认集中力高人一等,否则即便有多年训练和技能辅助,也不可能在林依这样的高手刀下守得密不透风。

而面前的女孩选择跟自己进行这样的比拼,显然心急之下失了方寸,以己之短攻敌之长!

“来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手段,也让全世界看看我是怎么击败你这个天之骄女的!”

亨利浑身热血沸腾,那一刻,即将登顶的快感充溢胸膛。

“当”

一阵金属交鸣的巨响自不远处的林中传来。

“扑啦啦”

惊鸟四下飞散,在密林中带起阵阵喧嚣。

“追上了!”

亨利眉头一跳,心中狂喜。他知道罗伊那个坏种有加速道具在手,可在结果出来之前,还是对他能不能抓住那个滑溜小子存在一些疑虑。

现在既然有兵器碰撞声传来,那么就意味着两人已然交手!

“以罗伊的强大攻击力,拿下那小子应该不许要三招……不!很可能现在就已经分出胜负了,那么只要我……”

自得的想法只是一瞬,悔恨却要用终生去弥补!

…………

林依是个“武痴”。

所有对她有些了解的人都能第一时间得出这个结论。

除了天赋惊人、喜欢到处与人切磋之外,对武道的专注力、才是她得到这一“称号”的主要原因。

所以很多时候,小姑娘都显得有些莽,能拔刀砍人就不怎么动脑子。

这倒并不是因为脑子不好用,而是因为全用在了如何更好、更多的战斗上。

在她看来,砍一百个人总是比只砍一个要更加有趣。

对这问题,路霄有不一样的理解,两人也因此有过不了了之的争论。

能不动手的话他从不动手,即便迫不得已,他也会选择最方便简单的那种。

在他看来,打一个bss总要比刷一百个小兵更效率。

尽管有分歧,但在集中力这一点上,即便是向来不服人的路霄,也不得不对女孩竖上一个大拇指。

于是当林中巨响声传来、激荡四野的时候,女孩不出意外的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而对手眼神中一闪而逝的惊喜与林中飘飘荡荡的金属交击声,于此时共同构成了一发极巧妙的发令枪!

林依动了,在捕捉到对手松懈的那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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