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是黄春莺的《此时彼刻》。
风吹,雨打,黄叶如陀螺般旋转,纷飞坠地。
藏在乌云背后的太阳无比感伤地自言自语:要不是那煽情的妩媚的微风的撩拨,兴许那黄叶还可以在枝头上多呆一会儿。
风愤愤不平,嘴往上翘,反驳道:你怎么倒怪起我来了!要不是那雨点给了那黄叶老头当头一棒,它们会那么快就掉下来吗!
落叶却没有半点伤心与怨气,只是和气地告诉大家说:即使新生的嫩芽不排挤我们,我们的思想也会随着我们日渐枯黄的身躯慢慢地老化,我们已经年轻过,现在的我们已没有再次年轻的理由与权利。因此,你们不必感伤我们的凋落。
那些离别后的相思,或许是飘落的黄叶想重回枝头的奢望与期盼。然而,试问一下,那冬去春回的候鸟,有哪一只会继续栖息于往年的旧巢中!黄叶说得对,我们只有一次年轻的机会,心情也是如此,走过从前,便只剩下以后。想想现今的自己,尽管身仍在名师大,可扮演的角色却比去年多了一重。去年还是一位懵懂羞涩的大一师妹,今年却变成了05级师弟师妹的师姐。
回首往昔,当自己正值儿时,父母手中的两三颗糖就可以令正在嚎啕大哭的自己破涕为笑,而如今或许你一次性塞给我七八千块钱也未必能令我笑逐颜开。暂且引用古人的一句话:真可谓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人大概与时间原本就是对称物,人只能与此时此刻相爱。倘若某人只惦着过去,又或是执着于将来,那么他对远在天边的时间的情感根本就是一厢情愿。然而,时间是一个抽象概念,谈起来不免费力且无功。
那么,该从何处着手去解读时间这个看似深奥莫测的名词呢?其实,人就是时间的一个小小的载体,我们要谈时间,那我们不妨就从人这一角度来切入。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与此相关,我们不妨再设想一下以下这个问题:长大后的我们为什么会急切地想找个伴侣?这里面,恐怕除了生理的本能需求外,那时间上的孤独与无所依托无疑就是千里一线牵的红娘了。当然,周围环境中成双成对的情侣对于我们的影响恐怕也是不容小觑的。
很多时候,人都有模仿的本能和反应。不妨打个比方,例如人在电影院里看《一个好人》这部电影,看着的时候个个不免泪流满面,同时暗下决心,以后坚决要做一个像电影主角那样随时随地帮助别人的好人。可是,当人们的前脚刚跨过门槛而后脚还没踏出电影院的大门时,便各自各精彩了。哪怕门外此刻正站着一个准备独自过马路的老奶奶,这时候恐怕也是没人愿意伸出“好人式”的援助之手去扶她一把的。
此情此景,不妨学点古人口舌:真可谓是此一地,彼一地也!因此,这谁也不能怪。也许我们在信誓旦旦的那一刻,我们的内心都是无比真诚的,可是誓言之后我们所表现出来的有言无行,那是由于时间与地点的不一致而导致了发誓者的言行不一。
因为,人不仅要与当前的时间成对称,还要与当前的地点成对称,这也是所谓的此时此地了。余华不是曾经发自肺腑地问道:现在我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写出像《活着》这样的作品了。我爱写作,可写作她还爱我吗!文思泉涌的彼时彼地她是爱余华的,写作也是爱他的!然而一旦貌似江郎才尽,作为时间的隔阂仿似不爱他了,这时他对写作的爱不免产生了疑问:写作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其实,此时的写作并不是不爱他了,而是写作灵感本身的时空被限制了,它失去了爱别人甚至是爱她自己的能力和掌控力。因此,我想,此时的余华应该不只是单单怀疑“写作是不是不爱我了”!在他心底,肯定同时挣扎徘徊着一个巨大的疑问号:我对写作的爱是不是没有以前的那样强烈了!
这种被时间和地点强行分隔的冷漠感,总让人有一种对天长啸泄愤的冲动。池莉不是说《有了快感,你就喊》吗!烟花做到了,烟花总是在到达顶点的那一瞬间灿放它所有的光华,同时大喊一声“嘣”!让所有在场仰望它的人都为之惊叹不已,这种在时间与地点上两者上强烈共鸣的现象,在春节时燃放烟花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彼时你正在家里观看烟花齐鸣的壮丽景观,你肯定会为之载歌载舞并手舞足蹈,但倘若此刻的你只是通过电视机观看别人燃放烟花,那你最大的反应无非就是“哗哗”感叹两声而已。此前后两种情状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别,皆因电视重播不同于实地观赏,此时非烟花盛放之时刻。
这种时间与地点的共鸣现象,如果可以应用到大学校园里的爱情上,我想,也只有哪些能够真正读懂彼此时间的两个人才可以更长久地在一起。男生和女生就如时钟的长针与短针,二者转动的速度虽然不一致,可是,男生每走一圈,女生必须得懂得他是走了一分钟的时间,从而跟着他前进相对应的一小格。女生对男生的了解应当如此,男生对女生的了解也应当如此。
当有一天,假如男生和女生都误读了彼此的时间,又或是误读了彼此的地点,抑或是时间与地点二者都被误读了,那结果只能是两人选择分开,从而去苦苦寻找适合各自时空的另一半。此后不久,他她都找到了在时间和地点上又都能与自己共鸣的另外一个她他。这,也是人之常情,理应包容和理解。
因为,此时非彼时,此地非彼地,此人非彼人也。
“有哲理散文的感觉,又有点意识流的味道,还有点说不清的思绪。”谭惠龄双手捂住脸,告诫自己道,“哎,管它什么感觉,先看下一篇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