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林凡决定先把晚饭解决了。走进厨房,电饭煲里还有昨天吃剩下的一些剩饭。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犹豫了一会儿又拿出来一根火腿肠。把鸡蛋打匀,火腿肠切块,点火,倒油,把鸡蛋炒到半熟倒入米饭和火腿肠,仔细地把结块的剩饭压散,再翻炒几下,一盘金光闪闪的火腿蛋炒饭就完成了!
林凡是很贪吃的人,他对做饭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享受食物在进入口腔的芬芳和鲜香。当然,独自生活也迫使他学会做饭。
一顿风卷残云,把碗筷洗好。林凡拉开自己的书包开始写作业。高中生涯中,高一和高三的作业量绝对的大,更何况是周末作业,可笑的是林凡只写他喜欢科目的作业。他数学和语文的成绩单拉出来确实不错,但是英语严重偏科,每次都是班里倒数第一。没有任何理由,就是对英语不感冒。这是许多学生都会有的通病,林凡虽然早早接触社会,但他并不完美。青春的棱角在他身上越发的尖锐。
写完作业,再洗了个澡,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林凡出了门,南郊离林凡家有很长一段路,坐公交车到南郊公园几乎一个小时,但系统给的坐标还要再偏僻一些,那是一片靠近高速公路的杂草地。
林凡不喜欢迟到,他总是会提前半个小时到地方,宁愿自己多等一会也不想让别人等他。可能他心里害怕别人等不及一走了之?谁说的清楚。
坐在公交车上,车上压根没几个人,毕竟是驶向郊区的车。透过窗户,过往的霓虹灯光梦幻地点缀这座美丽的小城,来来往往的人群各有各的喜怒哀乐,红绿灯光交替闪烁,一切都是那么有序且美好。而就在一辆公交车上,一个男孩就因为一个荒唐的,诡异的理由,跨过大半个城市,去迎接他所谓的女朋友。
他甚至不知道她到底什么样子,他甚至对她没有一丝感觉,但他义无反顾地去了,走得那么潇洒且随性,他胸膛里,跳动着一颗孤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