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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修雪的旅行(求月票)

北方荒原,卡雷卡森林。

大洋吹来暖湿的季风,植物正在疯长,又到了高地人最忙碌的季节。北方荒原百分之八十的森林集中在这里,从峡谷到雪山,数千米的海拔高差,让卡雷卡成为亚莎世界高山植物区系最丰富的地区。

“嗡嗡嗡”

一群巨大的蜜蜂正在围着一个房间大的蜂巢忙碌着,它们从外围的树林里吸取树汁,然后送回蜂巢。

这只巨大的蜜蜂体长超过12米,翼展则差不多也是这么长。身上覆盖着狰狞带刺的甲壳,颜色是鲜血般的红。它们的口器类似天牛,能轻易咬破坚韧的树皮,尾部伸出的尖刺彷如三菱刺刀。

一群脸上涂抹着各色花纹,手里拿着各种武器的高地人,正轻手轻脚的接近这里。这是一群青少年男女,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也不到2岁,最小的可能只有十岁。

不过高地人的体型魁梧,即使是十岁的少年,身高也相当于平原人的青年。为首的那个青年身高接近2米,身材雄壮,裸露的双臂上是岩石般的肌肉。

不过在这群体型超标的青少年当中,却混着一个蓝头发的小不点儿。

“”身高只有一米出头的蓝色玩意儿,有着和她体型不一致的卓越机动力,在森林中的行进速度远远超过这群高地人青少年。她甚至能像猴子一样,在树干上荡来荡去。

“杰巴,你能不能快点儿?你还没修雪走得快”一个留着脏辫的青年对一个留着莫西干头的青年训斥道。

杰巴翻了个白眼:“我又没尾巴帮忙”

“”修雪此时又跑到最前面去了,她学着旁边的猴子,用尾巴把自己倒吊在树上,像钟摆一样荡来荡去。

她觉得这样很沙雕,很好玩。

脏辫青年满脸黑线:“修雪不用尾巴也比你跑得快”

杰巴一脸鄙夷:“得了吧,戈尼森,说得你就是她对手一样。我才不和那个怪物比呢。否则就跟你一样了,看看你那鼻青脸肿的样子”

“”脏辫青年戈尼森摸了摸自己还肿胀的额头,没话说了。

至于为啥修雪会混在这群高地人当中,当然是因为她中途溜号了。

昨天修雪抓到了一头荒原野牛,正在做牛排,就碰到了这群出来找外快的青少年。他们宣称这里是他们的狩猎场,要修雪赶紧离开。

这当然是不可能谈拢的了。准确的说,修雪根本没理会这些没用的两脚兽。

然后气急败坏的两脚兽就按照他们的规矩,向修雪发起挑战。高地人就这样,说不好就做过一场,谁赢了听谁的。

后果自然不用说了,这一群人当中大半都被修雪揍趴下了。就跟揍孙子似的,把这些勇敢的少年少女揍得连他们妈都不认识了。

这当然是修雪手下留情了,修雪哪怕是人形形态,也把一个人轻易打爆。没错,字面意义的“打爆”,就像铁锤打西红柿一样。

比起其他动物,修雪对两脚兽显得相当宽容。一是因为底层基因的铭刻,彗星龙毕竟是种生物武器,当然不能是对人类抱有敌意。所以正常情况下,彗星龙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其二就是后天养成的,修雪是在大夏成长的,铲屎官和照顾伺候他的都是大夏人,对于大夏人外形的两脚兽她就有比较高的容忍度。而这些高地人也很多是黑发黑眼,和大夏人外貌比较接近,所以修雪就把他们也当成大夏人了。

其三嘛,就是她认为对方是在和她嬉戏。幼兽之间玩游戏嘛,当然不会用全力。别看修雪的龙形都相当于古龙了,但她的实际年龄也就三岁别说在龙族当中算是婴儿,就算是人类当中,也是个小崽子。

幼兽也是通过嬉戏确定自己在群落中的地位,彗星龙也有这样的本能。

恰好高地人也有这种规矩,谁最能打听谁的。于是修雪打趴下了一圈人之后,就成了这群高地人青少年的话事人了。

然后修雪就带着他们打猎。准确的说是修雪捕猎,让这些没用的两脚兽帮忙处理猎物。然后在吃饭的时候,修雪还分给了他们一些点心。

呃,点心这类的零食是修雪可以分享的。因为很多点心都含有淀粉,修雪只是吃个味道,并不会吃很多。

但是她随身的小包包里带了不少这类点心,主要是平时用来打赏帮忙的两足兽包括人鱼和狗头人,免得他们太饿了,跑去偷吃修雪爱恰的好东西。

修雪可是很聪明的,先用那些不好恰的淀粉之类的“垃圾”食物把两脚兽们的肚子填饱,这样修雪爱恰的食物就安全了。最好恰的东西都是修雪哒!

对于这些高地人一样,修雪在做菜之前就先拿出“一些”点心让这些少年少女吃。那些高地人啥时候见过这么精致美味的糕点,一个个都是抢着吃,拼命往嘴里塞。对于修雪来说的一点点,对于人类就是一大堆了。

等到这些少年少女一个个撑的肚圆,修雪已经做好了好恰的食物。这时候他们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修雪计划通!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顿饭,修雪确立了自己“大姐头”的地位。

对于高地人来说,一个特别能打,还能拿出最美味的食物让大伙吃饱吃撑的首领,当然就是最好的首领。至于说,那个首领是不是人,这并不重要。高地人就没有什么民族和种族意识。

然后他们为了表示感谢,就表示要带修雪去找本地最好恰的东西血蜂蜂蜜。本着不错过任何一顿好恰的行为准则,修雪就跟着他们一起了。

这时,为首的短发青年柯南举起右手做了个手势,当下这群青少年全都安静下来。

一个棕发少女蹭蹭蹭的爬上树,对还在学猴子玩的蓝色玩意儿低声说道:“嘘修雪快下来,到地方了”

“哦恰蜂蜜!”修雪想起了这次的正事,马上跳下树。

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那个巨大的蜂巢。

蜂巢周围有着皑皑白骨和干枯的尸体。大多是中小型动物,但是也有几只熊和野猪的残骸。这些都是偷蜜贼。

血蜂可是杂食动物,虽然它们都是以植物液汁为主食,但是也不会排斥这种送上门的血食。

柯南低声说道:“嘘不要发出声音,不要大动作,不要惊动那些巨蜂,否则很危险等着我”

说完,他拖着一个大包就趴在地上,用一堆草盖在身上,然后慢慢的挪动着。

柯南仔细观察着这个几天前发现的蜂巢,计算着怎么避开那些血蜂的飞行轨迹。

现在,他得想办法避开那些巡逻的血蜂,接近蜂巢,然后点燃那包特别配置的草药。

在生产力低下的北方荒原里,甜食非常难得,而血蜂蜂蜜是柯南能带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这是一次危险的行动。血蜂是非常可怕的昆虫,它们的尾刺足以穿透皮甲,其中的麻痹蜂毒能放倒一头犀牛。一旦被蛰上一下,就会失去行动能力,然后被蜂拥而来血蜂吸成人干。

不过柯南从长辈那里学会了一种技能,点燃配好的药草,让烟雾迫使血蜂放弃抵抗,然后砍开那个蜂巢,就可以得到最甜美的蜂蜜。

在当地人眼中,血蜂蜂蜜虽然是难得的美味,但不值得如此冒险。

但那是以前。在和那个大夏帝国有了接触之后,血蜂蜜的意义就变得不一样了。那些冤大头贪吃得很,在得知他们有这种蜂蜜之后,愿意用极为高昂的代价来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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