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兽人会听你的命令?”洛萨惊了!
司徒湮魄摇头晃脑地坏笑着:“苦工本来就是兽人当中没人权的奴隶,他们因为体格孱弱,做不了战士,要么被族人抛弃,要么只负责做些最低贱的工作。听谁命令不是听?一旦自己的氏族被灭,他们有没有新主子接收还是个问题。很多时候胜利者嫌麻烦,甚至会让座狼吃了他们。”
嗯,干得比牛还辛苦,吃得比狗少,死了都没人埋,这就是兽人苦工的写照。
实际上,古尔丹之所以成为兽人二五仔,同样因为早年身体太弱,被族人抛弃。不想当苦工,又对整个兽人族群崇尚肌肉的作风深恶痛绝,于是就投了恶魔大佬鸡儿加蛋基尔加丹。
弗雷斯特恩:“在我们的船到之前,洛萨阁下,你可以任意使用这些兽人,杀了也没关系。”
这些兽人苦工的命运就这样产生了奇怪的变化。
洛萨试用了百来个兽人,特别将他们丢去修筑最外围的防线。
这些兽人听着人类监工一些诸如搬这个、运到那里之类的简单兽人语口令,干活从不打折扣。
非常神奇,当一群兽人攻来时,这些苦工一个二个惊慌大叫,像个娘们不算,还第一时间往人类营地跑,丝毫没有回归族人怀抱的意思。
不给他们进营地也没事,个个抱头蹲防就缩在营门口,哪里都不去,也不敢冲击防线。
“这……”洛萨惊了。
后来,看到个个苦工蹲坑上厕所的时候,洛萨终于悟了。
啊!自家猫儿差不多。大概就是蛋盛至灾,割以永治吧!
洛萨考虑再三,招来一个人:“格里安斯托曼!我要交给你的西部荒野志愿军一个任务……”
历史上,一路混到元帅的格里安感觉自己三观有那么一丢丢崩塌。自家民兵战斗力不咋滴,不被当主力,他心里有数,但当捕奴队,这就有点怪怪的。
由不得他挑三拣四了。
这一天,来自洛丹伦各大贵族的援军到了。
这些挂靠在各大贵族名下的冒险者队伍,简直像蝗虫,他们用着五花八门的武器,毫无组织纪律,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个个备马,哪怕是跟毛驴差不多的劣马老马,都有马。
他们像极了响马,三五成群,怪叫着冲出营门。
每一天都有人回来,带着一大群兽人俘虏。
也有人战死沙场,甚至成了战狼的口粮。
然而,弗雷斯特恩现场交割出来的金币,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10个苦工就一个明晃晃的金币,好多农民干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攒下这笔钱。
不光是斯坦索姆公爵收人,各大洛丹伦贵族同样派出专业的角斗士评估者,评估那些被抓到的兽人战士。
最牛逼那个,当场卖出100金币,全场轰动。
有了冒险者,自然有相应的产业,好多铁匠从北大陆赶过来,为冒险者提供修理服务。接着,搞后勤的,卖捕奴专用麻醉药的,提供特色服务的。
反正闪金镇西北方硬生生多了个两万多人的临时营地,热闹得不行。
这些家伙像蝗虫一样,收割着闪金镇以东一百公里内任何落单的兽人。搞得兽人少于三十人都不敢出营门,因为分分钟就会从一堆烧焦的枯树干后面跳出百来个人类,用兽人语大喊一声“投降不杀”,拿着套索什么的,嘿嘿嘿坏笑着冲上来。
偏偏兽人碍于后勤跟不上,杀过来的兽人部队有限。
这十来天,真是人类一反颓势,压着兽人打,好不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