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白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这个白眼翻得相当于没翻。因为他没回头,而王柏然在他身后。所以说实话,孟白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白眼是给谁翻得?简简单单的说吧,倒是无所谓的其实。孟白也懒得管那些事情,他现在其实肚子也饿得很,不比那两个累赘室友强多少。所以说吧,这个事情就很可以理解。还是那句话,天大地大,都不如吃饭最大。所谓三餐每餐一顿饭,那肯定是一顿都不能少的。如今已经少了一顿早餐了,这顿和午餐合并在一起的,所谓的早午餐,那是必然不能够再轻易省略的了。
孟白领着两位室友,过了三条马路,终于走到了那家名为“吃过就不走了”的老字号烤鸭店,其实虽说是烤鸭店,但是它的口碑也好,店的招牌也罢,倒全部都是春饼,和春饼要蘸的牛肉酱。倒是那烤鸭,不怎么出名。也不是口味不太好吧,只是这口味的好与坏,不能光靠味道的好吃不好吃,平平淡淡的好吃,也能够被称作是好吃。可那个好吃过后的,就不见得是什么了。
毕竟,一份可以称得上是招牌的菜肴,一定得有它自己的特点。无论是什么,至少你得让人觉得,那有着能让人回味的东西吧?如果东西,尤其是吃的东西,你家的和别家的都一样,那么为什么人家要记得你家的啊?就是说啊,就比如说那包子,其实别家的包子,就哪怕是自己家,妈妈亲手做的包子,都很好吃的啊,可是为什么狗不理就做出名堂来了呢?那是因为,他们的包子,能让人吃了一口之后,就能够印象深刻。
就像是,哪怕你不好好做味道,就差不多吃了之后不觉得难吃就行,但你在包子里面,加满了辣椒,让人一吃就辣到不行,但是又不能够觉得特别的难吃,你说说那样子的话,是不是会好一点点呢?孟白这么想着,一边在不自觉的状况下,带着那两个累赘室友,到了这家“吃过就不走了”老字号烤鸭店门前。
门前是一块醒目的木质大招牌,还有一面旗帜。旗帜上,并不是现在做的锦旗那般的,随便瞎沾上面的金粉什么的,而是由这家老字号烤鸭店的如今,应该是第四代传人,亲手绣上去的。所以如今,这个旗帜,稍稍有些破旧不堪。
孟白走了进去,王柏然还有李牧,他们两个便就紧随其后。里面人很多,少有的热闹。虽说是在饭点,可是这家店不临近商业繁华区,也不挨着学校,更不在景区内,即便是中午饭的时间,旁边别家饭店也不会有这么多人的。
要说原因,那也就想来想去只能有一个了,那就是好吃,绝对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