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
“升堂!”
“威——武——”
十二根水火棍撞击地面,低沉的声音充斥了整个大堂。
大堂上中有一张长桌,桌上竖着‘肃静’牌与‘回避’牌,陶乐端坐在桌后,背靠一副黑框红底的牌匾,上面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清正廉洁。
陶乐随意的扔出一块手牌:“传犯人。”
两名红衣役从押着一名年约二十二三的男人上来。
那名男人刚到公堂上,就一把跪了下来,大喊:“大人,我冤枉!”
“你冤不冤枉,本官自有定论。”陶乐一拍惊堂木:“姓名!”
“何才。”
“年龄。”
“二十六。”
陶乐有些惊讶,看起来好年轻,想必是出身于大富大贵之家了。
副手递来一张草纸,草纸上大致记录了何才的罪状。
在前天晚上永安县的一户戚氏人家,一家四口惨遭灭门,全是被人活生生的扔进大水池中溺死。经巡夜人所讲,他曾目击何才在当晚从戚家小门中慌张的逃窜出来,神态怪异,浑身沾满了水迹。
当时巡夜人就觉得不对劲,何才此人平时嚣张跋扈,如今行踪更是可疑,于是起了疑心,前往戚家探明情况,却发现如此惨案,于是立刻报官。
这不就是杀人后直接被撞了个满怀吗?还判个屁啊...直接定罪不就完了?
“大人,小的冤枉!”何才一直磕头哭诉:“小人前天晚上是进了戚家没有错,但绝对不像巡夜人所说的,是从后门出来的!”
“哦?”陶乐摸了摸下巴,再拍惊堂木:“传巡夜人!”
巡夜人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和尚,他来到公堂后微微鞠身:“阿弥陀佛。”
“犯人可以讲了。”陶乐说。
“我与戚家一女儿是旧识,关系极好,她暗恋于我,曾与我说若是有生活拘谨的地方,可以尽管去找她借些银两周旋。最近我由于某些原因,生活过的极为窘迫,甚至已经揭不开锅了,于是就动了心思,准备去向戚姑娘借些银两吃口热乎饭。”何才哭诉。
陶乐本能的起了疑心。
就你丫这德行,还配别人姑娘暗恋于你?
若是家境殷实也就罢了,可还是个揭不开锅的穷鬼...
这就相当于,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无房无车无存款,还满脸痤疮一身坏毛病,然后一个女的哭啼啼的还非他不嫁一样。
这不是扯淡呢吗?
“说下去。”陶乐没有立刻反驳他。
“到了戚家后,无论我如何敲门都没有人理会,但门却是没有上锁的,我以为戚姑娘一家都睡着了,就想着推门进去看看...”
陶乐眼角狂跳。
这是想来一出想趁着戚姑娘睡着,偷摸溜进闺房‘上下其手’的桥段?
怎么看都是个无耻狂徒!
“但是我刚欲推门,里面就有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对我说...”何才面色古怪:“对我说,你请回吧,戚姑娘睡着了。”
陶乐莫名想到了前世的一个段子:你找谁?哦,她睡着了。
“我很失落,以为戚姑娘已经有了伴侣,便回去了。”何才有些激动:“谁曾想第二天我就被告到县衙,居然污蔑我有杀人罪!我何才行事虽不说光明磊落,但也算问心无愧,什么时候杀过人?”
巡夜人,也就是那个和尚听后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陶乐皱眉,公堂之上如此不加掩饰,这人好大的胆子。
“我笑这个无耻淫贼居然还敢说自己行事问心无愧!”和尚冷笑:“当真是脸皮修炼的比城墙还厚!可笑,可笑!”
陶乐扭头看向了身旁站立的副手,他叫周仲,乃是一介文弱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只为求仕,由于赖床曾误了科举考试,最终回到了永安县进了县衙做一名副手,挣点碎银子补贴家用。
“元芳,你怎么看?”
周仲环绕四顾心茫然,元芳是陶判官给自己的爱称吗?
“我...”周仲沉吟了一下:“我不知道。”
陶乐翻了翻白眼,果然不靠谱,不愧为睡懒觉误了高考的孩子。
“不过何才此人风评很差,我觉得他很有可能在说谎。”周仲从社会学方面给出了建议。
陶乐点头,他也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毕竟哪个女的眼瞎了能看上他呢?
“何才,你曾说你去戚家的时候见过一名男人,那个男人叫什么,长什么模样你可曾清楚?”陶乐说。
何才低着头,仔细回忆着:“那个人身高五尺大多,头发过肩,面容还算清秀,但脸色似乎过于苍白...”
“和你一样?”陶乐觉得何才脸色就够苍白的,应该是纵欲过度营养不良的表现。
也难怪,这个朝代没有营养快线做补充,营养跟不上也是很正常的事。
“对...不不不,他比我脸色白多了!”何才说:“对了,我记得很清楚,他当时穿的衣服很华丽,和大人您的衣服款式差不多,而且胸口处绣着一只...一只...”
陶乐紧张起来,衣服和自己款式相似,并且能够在胸口处绣花纹的,很有可能和他一样,是当官的人。
若真是那样,就麻烦了。
毕竟他只是个正九品的判官,在百姓面前还算威风,可若是真到了同僚面前,根本不够看。
既然是有官袍的,最起码也得是个正九品了,属于平级的存在。
“一只什么?”
“一只白色的鸟。”何才想起来了:“是那种咕咕叫的,不是叽叽叫的鸟。”
咕咕叫的?难道是鸽子?
陶乐放下了心,照何才那么说,如果这人真的存在,至少不会是官府的人。
因为官府的衣服不会在胸前绣鸽子。
“完全是一派胡言!”和尚不屑:“你说你曾遇见过那人,事实又不是我说的这样,那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