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生活吧,永远就是给你一个耳光,或许还要再给你一个新的巴掌。他像个孩子一样不会满足。
“啊,这位同学。”
一个懒样样的,带点沙哑的声音响起来,我的后背都僵硬了。
“我说,你这衣服和这头发,”他似乎被呛了一下,明显是笑的声音:“需要我赔吗?”
我苦笑着转过身:“……哈哈,好说,好说,没事儿,没事儿。”
他根本不打算放过我:“这可不符合我绅士的风格啊,我得赔你。”
风格。。。。他有什么风格,绅士的看着我一头草莓一脸糖汁和这樱花相映红吗?我心里暗骂,嘴里还得客气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洗洗就行了。”
他笑的像只健壮的狐狸:“啊,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打定主意干的事,根本不在乎别人愿不愿意的。”
后来,阿蝶一脸兴奋的告诉我,她看见顾校草带着一个浑身散发着浓郁的草莓味,看不见脸的女生从约会圣地出来,直奔校外有名的女装店,而且全程都保持着宠溺的微笑——忍不住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校草的品味更加高深莫测,果然不是我等闲人所能理解。
我热爱同她讨论校园八卦,但我实在无法面对着她那张热情洋溢的脸,与她共同讨论这个草莓女和顾校草之间到底发生了如何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以及为何这个草莓女居然和我有惊人相似的背影这件事。
到底发生什么都不重要,只是我在换好衣服,洗完脸和头后与他进行了一番谈判。我的要求非常简单,我原谅这件因他而起的无妄之灾,条件是他不能告诉别人和他从林子出来的人是我;而他要求我时常出现给他解闷,并且无偿将作业给他抄。
这两件事都严重违背我的做人道德,震惊下我表示拒绝。但是当我看见他付账给我的衣服吊牌价,并计算完自己的荷包余款时,非常有骨气的,选择接受。
现在想想,当时如果我不那么八卦,我没有为了抄近路而选择樱花林,我没有接受那件衣服,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我没有……也许他永远都不会遇见我,他会真正幸福。
是我害了他。那个樱花树底下,眉眼弯弯笑成一只狐狸的男孩子,那个有薄薄嘴唇和尖尖虎牙的男孩子,本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他本来可以继续做他无忧无虑的花花公子,继续招蜂引蝶,最后他可以只爱一个人,对那个人说,爱她一生。
但只要那个人,不是叫楚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