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春在和我谈心以后,并没有像一般的小说或电视剧情节所发展的那样,同我绝交老死不相往来,而是继续跟我保持了这种类似情敌不纯洁的革命战略伙伴关系(至于为什么是战略合作伙伴后面会说)。
当晏静秋住院的后期,病情稳定到他可以时不时的跑回公司这种情况以后,我和凌春会经常约着出门逛街。但最近她跟我很有默契,选择的都是那些我能够负担和接受的起的地方。
我一直认为一个女人无论是天生的富二代,或者后天嫁给怎样的家庭,都需要有一份自己的事业或工作。这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自己的尊严,没有人应该天生依附着谁,自己养活自己才是王道。
之前我无心工作是因为我觉得在嫁给晏静秋以后我的人生已经结束了,离开顾茗城我这辈子就过完了。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是我最大的问题,所以我决定重拾我的尊严。而我荒废了这么久,我需要找一份适合我自己,能给我勇气,让我真正去喜欢的工作。我记得在我刚刚毕业还没有决定结婚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要当一名老师,甚至想过最好去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支教。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那些地方绝对不适合我这样生存能力低下的人去。凌春倒是很欣赏我的想法,甚至答应我不告诉晏静秋。她建议我让我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我喜欢钱,又喜欢画画——她始终不能理解怎么有人能把这种高雅和低俗同时结合起来,但我告诉她,这是人类的通病,比如一个有钱的,可能大字都不识几个的暴发户,就是喜欢收藏那些一般人都看不懂的古董。
“爱钱并不影响我的绘画质量,凌春小姐。”我说。
这天下午我和她约好去喝咖啡,其实这种奢侈的小资生活并不适合我,但是凌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新工作的机会,这家店的老板有钱,又想要一个长期的,能给他提供绘画的画者,她可是“费尽心机”才为我争取到这么一个机会。所以我忍痛选择跟她一起去,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她分成。
这家咖啡厅新建不久,但是人气意外的高,装修很精致,整间咖啡厅进去就会散发着浓郁的纯正的咖啡豆的香气,很适合拿着一本好书,点上一杯不那么贵的咖啡在这里消磨一个整天的时光。
凌春跟这里的老板似乎很熟,她坐下来以后给服务员抛了一个媚眼,服务员说稍等,然后去了咖啡厅的后面,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他一出来,就吸引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女性的眼光。
太帅了。
这帅哥绝对是个混血儿,那异于常人的身高,金色的半长头发,还有清晰的轮廓——我咽了口唾沫,不意外的收到了凌春一个巨大的白眼。
等他坐下来以后,我才略有些吃惊。总觉得他有点眼熟,但我知道如果我这么说出口必然遭到他的鄙视。毕竟这么一个帅哥放在这里,每天和他搭讪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而那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的使用率可能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我只是微笑着对他点了下头,就安静的抱着咖啡,准备听凌春秀英语。
“凌春美人儿,”他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你来干什么?”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我很少见老外能把国语说的如此流利。
凌春用下巴指了指我。
“她就是那个卖画的。”
那个老外夸张的瞪大了眼睛,仔细的着我,说:“她就是那个你说的,爱钱爱疯了的女人?”
……
“你好,美人,”他很绅士的对我伸出了手,说:“我一直以为她给我介绍的是一个大妈。”
“啊,抱歉你失望了哈。”我干笑着把手递给他。
“不会不会,”他吻了吻我的手,说:“在谈生意之前,我想问一些事情,您介意吗?”
有钱的都是大爷。
“不介意不介意。”我说:“您请讲。”
“不知美人贵庚几何?可有婚配?”他说,做出一个娇羞的模样,说:“小生不才……”
“你歇歇吧你,”凌春冷不丁的打断他,说:“这个结婚两年了。已婚妇女。”
他的脸夸张的垮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