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她的指甲都抓断了,指肚上却不存在半点擦破皮的痕迹?这不科学,死者的指甲那么短,在用力抓墙的情况下,指肚子哪能不受半点磨损?
这只有一种可能。
在极力挣扎之前,死者已经死亡。
也就是说,死亡来得很迅速,如同闪电一般迅猛,她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挣扎,而眼前看到的所谓真相,只不过是人为做出来的假象。
通常情况下。
凶手之所以要伪造出这样一个挣扎过的假象。
无非是想转移视线,掩盖真相。
想到这,陈步臣心中已经有了些猜测,他又试探性地反问墨崖:“你觉得凶手会是什么样的人物?男的他或是女的她,为什么要杀死者?”
“死者没有被奸污的情况,穿着也是十分朴素,全身上下都没有一件值钱的首饰,连耳洞都没有打过,排除劫色劫财的可能性,极有可能是仇杀。”稍作顿言,墨崖又道:“不过,连续两个人遇害,也不排除凶手心理变态,有挖眼之癖,可能凶手根本就不认识死者。”
“有道理。”
“陈兄,我跟你共享了这么多真实想法,你可得坦承点。”墨崖笑道:“其实能不能侦捕这单案子,拿到最后的赏金,我已经不在乎,主要是想跟你学点经验。”
“没瞒什么,就目前而言,我的观点跟你差不多。”
不在乎赏金?
不在乎赏金你丫的来这凑什么热闹?陈步臣暗自窃笑着,懒得揭穿这家伙的小心思。
当初的伍羲和也说不为钱,但那家伙最后成了真凶。
你丫的虽然不太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但是,想从老子嘴里把仅有的那点线索套出来,那未免有点高估了你自己的能力,老子的智商还没低到那种地步。
随便敷衍几句,陈步臣便跟赶场似的,叫上胖子去勘验另一具女尸。
结果显示。
两具女尸的死状果真是一模一样,连指甲中残留的抓墙假象都一样,很明显,这两个女的都是被同一个凶手所杀,没悬念。
胖子对发现尸体的两处现场仔细勘验之后,发现两处现场都有马车踏过的车痕。
得出结论。
两位都是死后被抛尸在河边,即河边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回客栈的路上,胖子义愤填膺地说:“这凶手太他妈残暴了,杀人就杀人,挖人家的眼珠子干吗?那玩意儿又不能当弹珠玩。”
“肯定是那两个死者的眼珠子对凶手有极大用处。”
“眼珠子能有什么用?即不能当弹珠玩,也不能拿来泡酒喝,除了恶心人,老子实在想不出它还有别的什么用处。也许墨崖说得对,凶手就是个心理变态。”
“如果凶手是个别无所图的变态狂,那满足变态的挖眼欲望就是他的动机,他应该会慢慢地挖,让死者在无尽的痛苦中慢慢死去。”陈步臣分析道:“但事实上,两个死者都是在瞬息间死去,根本就不存在痛苦挣扎的情况,我们所看到的痛苦挣扎,都是假象。”
“慢慢挖和闪电挖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挖眼。”
“当然有区别。”陈步臣若有所思地想了想,一脸凝重地说:“新鲜,凶手要的应该是一双新鲜的、灵动的眼珠子,不容有丝毫的质变。所以,凶手在挖人眼珠子的时候,手法快如闪电,不给死者挣扎的机会,也不给死者拖延时间的机会。”
“照你这么说,凶手不是普通人?”
“废话,凶手之所以伪造出死者在生前痛苦挣扎过的假象,就是想让我们都以为他是个普通的杀人犯,以便隐藏身份,逃避我们的侦捕视线。”陈步臣道:“等跟小兮她们会合了再说吧,先看看她们那边有什么线索,到时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