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簪落掰着自己的手腕,淡淡地说:“是啊。土匪又不能做一辈子。我还想把自己洗白了嫁人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大概是第一次在山道上见到他吧。
那个时候,他被另一伙土匪抢了去,脖子上系着一根绳子,像狗一样地被栓在路边的树上。
她路过的时候,他捧着一卷书册,正在看书。
他衣衫褴褛,毫无尊严。
而且,身处险境,随时都有可能被土匪杀掉。
他竟然还在淡定地看书。
她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察觉到她的目光,他抬起头来。
他的容貌十分地清俊雅致,书卷气十足,像是从画册里走出来的书香门第的公子。
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
她心里清楚得很。
这人,是她的菜。
“现在看书又有什么用?看书能救你命吗”
她停下脚步,用鞭子抬起他的下巴。
他神色淡定地回到:“女孩子当土匪有什么用?一辈子都靠抢别人的钱财,能改变命运吗?”
她恼羞成怒,当即就从那伙土匪手里把他抢了回去。
她关了他三个月。
她试图告诉他,武力,才是绝对的力量。
他却给她讲书上的大道理。
圣人曰……
书上有云……
她起初不屑一顾,他说一句,就抽他一鞭子。
抽得他身上满是伤痕。
当然,她手下留情了,打的是痛而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