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也是个小孩子的唐笑笑听不懂她这些夹枪带棒的言论,还热心地解释她们这里的东西就是便宜又好吃。
想想自己从前还真是天真,唐倩倩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就已经那么早就开始懂得茶言茶语了,自己却一直是个傻白甜,直到二十好几了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才领悟过来。
听起来仿佛唐倩倩生活在国际大都市,所以才会对她家这种县城小地方各种不习惯,但实际上崔华的家也不过就在市下属三个县级市之一的市,住着普通小区里崔华的母亲单位分配下来的一栋不足六十平米的小房子。因为崔家只有一个独生女,所以当年才招了唐远旭入赘。
在几十年前,没有儿子的家庭是要被人说闲话的,也许是自小听多了左邻右舍的闲言碎语,崔华个性十分要强,处处都想要拔尖。这本没什么不好,但她的要强却不是努力提高自身,而是喜欢拉踩不如自己的人。
招赘唐远旭后,唐远旭同样因为幼年丧父,自己不得以做了上门女婿而十分敏感,生怕别人会说他没骨气,夫妻俩的思维不约而同地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一致对外,倒也过得很合拍。
他们俩这种生活态度,严重影响到了唐倩倩。
自小她就被崔华灌输要努力学习多方面发展,给自己增加筹码的同时去结交更高层次的人物,至于那些还不如他们的人家就没必要去理会,浪费感情。
在小小的唐倩倩心里,她这个住在乡下小镇的大伯,就属于过得不如他们家,不需要浪费感情的那一类。
因为从小打心底就瞧不起大伯家,所以唐倩倩每次回来都不甘不愿,哪怕这次是有求于人她也觉得是对方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