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吃完饭,陆明宇正准备去沙发看电视,陆聿寒冷声冲陆明宇道:“去,把碗洗了。”
陆明宇:……
林染忙道:“没事的,我来……”
陆明宇感受到亲哥的冷洌凝视,忙将碗收起来:“嫂子你别动,让我来,你跟我哥看电视去吧。”
开玩笑,当着他哥的面,劳动嫂子做饭已经了不起了,这想让嫂子洗碗,他是活腻了吗?
林染不再坚持,跟陆聿寒一块去沙发看电视了。
陆明宇则在厨房努力的把碗都洗得干干净净。
当陆明宇解下围裙、擦干手上的水滴,正准备向他哥邀功时,他亲哥冷视他一眼,眼神里充满了不耐。
他顿时明白了,他该走了,否则要在这当电灯泡了……
嗷呜,恋爱的人就是充满了酸臭味。自己以前还是他哥的小棉袄,现在就成了被嫌弃的电灯泡了。
陆明宇含着的泪,蹬蹬蹬蹬地就走了。
林染见状,也站起来道:“陆总,那我也先走了。”
陆聿寒一愣,没领会林染的意思,轻声道:“林小姐不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不不不,”林染急忙摆手,眼睛里露出狡黠的一笑,“我已经搬到2号公寓去住了,特意将这间公寓腾出来给您住。”
嘿嘿,她今天想到的好办法,就是她自己搬去2号公寓住,这样的话,就不用跟大佬共处一间了,太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