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落在帐篷上窸窸窣窣的碎雪把那丽吵醒。
她从帐篷里钻出来,看到天地间已经变得一片白茫茫。纷纷扬扬的小雪一夜之间就给整座山披上了一件白纱。
那丽转头看了一眼还在帐篷里沉睡的周总,想到昨晚的野趣,脸上有些发热。她伸出两只手,雪花落在她的温暖的手上,很快就融化了。
山野细雪,寂静无人,正是让灵魂休憩的好机会。
周总也醒了过来,他躺在被窝里,嗅着留有那丽体香的睡袋,心满意足地伸个懒腰。
人生真是无聊。金钱他有,女人他有,其他想要什么基本上都能实现……那丽这个山头已经被攻下,已经没有那么新鲜和刺激,是不是该换一个目标了?
不过,再玩一段时间也行。
那丽这个小妞儿果然和预想的一样,白天和晚上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这种强烈的反差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欲罢不能。
他很喜欢她这种截然相反的表现。
可是,现在再让他像以前那样献殷勤,他已经提不起兴趣了。
开什么玩笑?
鱼儿都已经上钩了,还有必要浪费鱼饵吗?
要不是眷恋她的身体,他根本就不会陪着她在这种天气,来这个破地方消磨时间。开什么玩笑,城市的纸醉金迷不香吗?
又消磨了一个多小时,一行人才在那丽的催促下上路。
湿滑的山坡很难走,他们一行人艰难的行走这,一路沉默不语,争取能在天黑前翻过一个山头到达下一个宿营地。
……
此刻,高欢和李富贵正陪着叶云山爬山。
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叶云山临走之前,他们要陪着老叶一起爬完石磨村附近的群山。他们已经进山两天了,他们转了一座山头,又转了一座山头,终于冒着细碎的雪粒爬上了那丽他们正在爬的这座山。
三个人全套的登山装备,一个背着一个专业背包,一人手提着一个登山镐,猛看上去差不多,细看上去就会发现原来是一个胖子两个瘦子,一个帅哥两个土鳖。
细碎的雪粒儿被凛冽的寒风吹到脸上,又冷又疼。
他们爬上一处山坡,挤在一处狭小的山洞口,小憩片刻。
高欢伸手触摸着冰凉的雪粒儿,感受着丝丝的凉意。他看看远处连绵的高山,再看看灰沉沉的天空,道:“老叶,过了这座山,再有两三天,我们就能走出这片山了。你说这破山,有什么好看的?”
李富贵拄着一个山里的枣木做的登山杖,道:“他啊,就是吃饱了撑的。一个破山,连个景点都没有,有什么好看的。尤其是这种破天,熊瞎子都得猫冬,咱们却要来受苦。你说,咱们找个会所,弄俩小妹儿,唱唱歌,跳跳舞,多惬意。”
叶云山道:“你们懂个屁。山就是用来征服的,一个男人只有征服过一片山,以后再遇到任何困难才不会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