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胖子,还狗眼看人低了?心里暗啐。但是面上却丝毫不漏,因为锦绣牢记自己此刻的身份是商人,和气生财。唇角勾起自信的弧度:“这位大叔,以貌取人是很肤浅的,我不敢保证我送给你的这道菜谱皇帝他老人家有没有尝过,但是在这青牛镇上铁定是没人尝过的,大叔敢不敢试一试?”
中年男人像是被锦绣这自信笃定的眼神给打动到了,他眯起眼睛,下意识揪着嘴上那一撇八字胡,露出思付的眼神。若是那菜谱当真是稀罕,还真是海赚了。又没有什么损失。
心中主意已定,就和锦绣称了剩下的野味:“兔子五斤八两,野鸡七斤二两,正好十三斤,三十二文一斤,一共四百一十六文。”
“小姑娘脑袋挺好使的嘛,算账一套一套的”那人笑着从怀里拿出一串铜钱,数了正好的钱付给了锦绣。
锦绣接过钱,就在心里组织了下语言,凑近他,将干锅煸兔的制作工作一条不落的告诉了他。
这道菜,是前世锦绣最爱的菜里面的其中一样。她喜欢美食,更喜欢钻研,寻到了一些连大众食谱上都没有的小窍门。比如,如何给野兔去燥,又如何让麻辣脆这三种味觉完美的融合,升华。。。。。。。。。。。。。
这样不遗余力的将自己的经验心得传授给眼前这个厨子,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她图的是长远的利益。所以现在,得让这胖子尝到些甜头。中年男人听得认真,每一个字眼都牢记在心,尤其是到后面特别叮嘱的两个关键小细节时,更是眼睛一亮,茅塞顿开。
“小姑娘,听你这番话,倒是像个行家里手!”中年男人双眼泛光的再次打量着锦绣。他这段时日为了酒楼的生意,焦头烂额。
为啥?镇子上新开了一家青楼,本来青楼是做皮肉生意的,可是那老鸭不晓得是从哪里请来了一个厨子,做了一手新样的菜肴,勾的镇子上很多的老爷们都去喝了花酒,尝美食。
说出去真是让人笑话,自个这个镇上的老字号的酒楼饭菜竟然被一家青楼给比下去了,身为酒楼的主厨压历山大啊。没想到今日还能在一个乡下小姑娘这里,得到一副从未听说过的菜方子。虽是尚未亲手制作,但仅是听这小姑娘一番说道,他便已经嗅到了那干锅煸兔的绝妙香味。口水都忍不住要滴落下来。这道菜,有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