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马的小厮脸色苍白,额上都是细汗。
回道:“回公子,确像是魂笙箫…简直不可思议。”
墨衣男子面色久久不能平静,颤抖着双手:“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那可怕的人难道在沅国京城…”
小厮环顾着四周,一脸恐惧:“公子,沅国都城就在前方了,我们先赶路吧,再不走,怕是会遇到白衣杀士…”
此地绝不能久留,魂笙箫一响,稍有差错,被白衣杀士发现,他们两人的命会没有的…
墨衣男子点了头,立马关上了马车帘,像失了魂般倒在木凳上,喃喃自语:“玉响笙箫,百鬼绕行…玉响笙箫,百鬼绕行…”
莫说这天下的人,地府的阎王爷都要给白衣杀士让行。
京郊湖外,丽舫缓缓行驶。
甲板岸上。
楼决一身珍珠白锦袍,悠闲地倚在梨花纹龙摇椅上,单手搭在脑后。
肆恣狂野,模样勾人。
脚下横着上好的鱼竿。
楼决悠悠地对四周那一片一片白的海棠花开口:“来啦,可想吃鱼。”
“叽”
本鸟藏那么好你又发现了,可恶的闫君!
展翅扑了过去。
楼决掂着它的小圆头,懒散地开口:“你主子有事找本王?”
“叽”那鸟畏畏缩缩的将爪子伸过去。
楼决看着纸条上字,秀丽挺拔,这粗旷大汉字还挺好看。
楼决唇角含笑,瞥了一眼那鸟:“你主子上次截本王的货还没给银子,如今又想敲诈他人。”
“你说,你主子如此乖戾狡诈,谁瞧得上。”
“叽”本鸟的乙乙长得可好看了,喜欢她的人多了去,反正也瞧不上你如此冷漠无情的。
“本王喜欢一女子跟你这傻鸟一样爱吃鱼,她老是勾引本王。”
“就是到现在她都不愿过门,也不知得等到何时,本王日日都担心她跑了。”
楼决一脸柔情蜜意,边说边将刚上钩的鱼儿甩到那鸟的嘴边。
“叽”那鸟飞快的下嘴,好久没得吃鲜活的了。
不过,本鸟的乙乙也很爱吃鱼。
楼决将手搭在脑后,饶有兴致的看它吃鱼,
半响,开口:“吃完记得把爪子伸过来。”
命令。
阴险。
那鸟低着头伸了过去。
它!它的爪子又被闫君涂丹蔻了!耻辱!
你长得帅,本鸟认了。
楼决拿出早已备好的蔻丹,一脸玩味。
“本王早已部署好了,回去记得告诉你主子,你主子即使不说,本王也懂她要做甚。”
楼决前些日去南国就是为了安排此事,他早已经猜到了拂乙要干嘛。
她就是不说,他都懂,就好像是他们的默契,如同肚里的回虫。
她从不查他的身份,他也不会调查她是何人。
因为,他们的目的都一样,为了天下太平,为了百姓安康,护着沅国一方疆土。
谁是谁,又何妨。
从前,他欣赏她,她亦欣赏他。
但现在,他不一定。
“只要你主子不跟本王抢女人,本王倒是乐意交这个朋友。”楼决满意看着自个的作品,也不知那小混蛋的玉手乐不乐意…
“叽”
本鸟的乙乙喜欢貌美的男子,怎会跟你抢女人,这闫君长得如此俊竟是个傻子。
那鸟一脸嫌弃的飞走了,爪子上妖艳的红丹蔻极其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