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睿睁圆了眼睛,脸颊爆红,他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千诺就笑眯眯开口了,“好啦,温思睿,我要走啦。你一个人好好活下去,按照我说的去做,要努力变强哦。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说完,千诺又从自己空间里面摸出来一个带着墨蓝色水晶珠子的项链,给温思睿勒在了脖子上。
项链上面的墨蓝色水晶珠子,看起来和普通水晶没有啥区别,但是在黑暗的地方用强光照射,就会显现出“千诺”两个字,也就是她的名字。
这是她现世的时候专门找人定制的,一次定做了五百颗,那时候花了她将近一百多万。
这珠子现世的时候她也就送了十几颗出去,自己手里还有好多呢。
她的那十几个项链,每一个都送给了自己非常熟悉的人,都是自己死党。
拿了自己项链的人,他们可能不认识,但是万一哪一天他们遇到了,打了起来,然后一看,啊,大家都有千诺给的珠子,大家都是千诺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那还打什么,一起搓顿饭去啊!
所以说这就很方便了。
她给温思睿一颗珠子,算是个信物。等将来温思睿变成大反派的时候,遇到同样有珠子的人,珠子遇上珠子,大家都是好朋友,那就没有必要打架了。
话说,一会儿她回了别墅,也得给别墅里面的其他人每一个都勒一颗墨蓝色珠子到脖子上去。
给温思睿带好了项链之后,千诺摸了摸温思睿的脸,“好好照顾自己。”
然后就对系统说,“把我传送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