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有出台正式的交通法,楚玉兰记得,吴秀英咨询过专业人士之后,意见是,如果没钱,是不需要赔偿民事责任的,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就可以。
也就是说,只要楚成业豁得出去,蹲三年的大牢,就可以不给死者赔钱。就算真的坐牢,也不一定需要坐满三年,只需要坐上一两年,然后办理一个假释,就可以出狱。
根据吴秀英的说法是,当年的政策法规是,认打不罚,认罚不打,不像后世法律健全,以人为本,连打带罚。
可惜,楚成业死活不同意这么做,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他的良心不安。
楚成业的骨子里是善良的,他觉得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对方死亡,他心里愧疚。死者和他一样,都是一个村里的村民,也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上有老人,下有儿女,还有妻子。
他实在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老弱妇孺无依无靠,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就是赔完钱,他都觉得自己没脸见死者家属。
事实也是如此,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楚成业的确看到这两家人,就远远躲开。而这两家人更是没见一次楚成业,就撒泼打骂一顿,甚至一次还把楚成业家里砸的稀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