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春秋的老人家都喜欢讲古,作为极讨老人家喜爱的孙辈,对于这些个往事儿,灵璧早已烂熟于心了。
虽说从未见过这位无缘谋面的叔婆,可灵璧不知从甚的辰光起,心里头就住了这么一位皮包骨头的小姑娘。
面目虽然看得不是十分清楚,可面黄肌瘦,同堂舅有些仿佛的眉眼嘴唇俱都灰淡,身上短了一大截的衣裳补丁叠着补丁,衣裳底下是常年青紫绿殷的伤痕……从来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纺线织布,不敢看人,嗓门很小,说话总是战战兢兢的可无论怎的挨打都不哭不动……
当然,话说回来,也不是没有恩养,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养小媳妇,只她年岁小,知道的有限,还自来不曾听说过罢了。
倒是晓得就算有哪家的养小媳妇被婆婆虐待了,家里人或是间壁邻居,即便略动了恻隐之心,也少有吃饱了撑的肯上前说话的。
毕竟自古如此,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儿,何况还是从古至今都扯不清楚的婆媳间的事儿。
可灵璧恍惚还听说了,就算当婆婆的打死个把养小媳妇,纵使有人瞧不过眼去,告到官府,按着律例,顶多也就判个杖一百,流两千里。
而且还准收赎。
所谓收赎,也就是说,原本该当杀头的人犯兴许只要略微花个一二三两银子,就能当做甚的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回家继续过她的太平日子去了,兴许还能再抱个养小媳妇回来,再过一把老封君的瘾。
同主家打死个把下人的量刑又有多大区别?
比照凡人减四等,死、流、徒、杖、笞,还不是一样的兴许板子都上不了身就过去了。
当然,这样的话儿灵璧只在心里头来回,谁都没有说过。
人都去了,那些个往事儿还是由他随风去了罢,想来叔婆这会子也已经再世为人了。
上辈子吃苦吃成了菩萨,这辈子当是能够投身在父母疼爱的家中了。
可即便这样,灵璧对于养小媳妇表现出来的非常明确的不看好,还是叫端坐一旁,只是浅浅地笑的芙蓉长松了一口气。
她认识的桑曼卿总算又回来了。
灵璧也好,或者说桑家也罢,这些日子的行事做派在她看来简直倒退十八里,跟董家也没甚的两样了。
分明清清楚楚摆在面前的事儿,偏不肯撕开面子露出里子来掰扯清楚,就由着那些个烂事儿和成了稀泥,她是不晓得这一家子究竟怎的想的,反正全都堆在了她的胸口。
既是灵璧开了口,那她也没甚的不好说的了,颔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曼卿妹妹说的是,养小媳妇的日子未必好过。”
旁人家的那些个滥污事儿她是不晓得,可他们面前现成的例子,就说对过的王大户好了,煊煊赫赫,这些年来说起来谁人不赞他怜老惜贫菩萨心肠,怕是都忘了他的养小媳妇就是被他明堂正道地贬成小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