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子,也不算是发大财,就是前几日围剿小鬼子,还有伪军的时候获得的。”
接着,宋凌云从身后拿起一个包裹,蓝色的包裹被塞得鼓鼓的。
“妹夫,这是啥?”
“大舅子,这里面有几盒牛肉罐头,你走的时候带过去,给红豆以及岳……家里的人尝尝。”
他差点就说出岳父岳母,可毕竟张红豆还未嫁给自己。
“真是有心了,妹夫。”张华接过包裹,称赞道。
他更加觉得,他张华把宋凌云认为妹夫,是多么无比正确,并且幸运的决定。
吃过一顿午饭后,宋凌云便让张华赶紧上路返回新一团去。
毕竟,这独立团和新一团相隔不算太近,回程就需要不少时间,如果出发过晚,到时候夜黑风高,再加上现在这情势如此动荡不安,出于安全考虑,便让他的大舅子赶紧返回。
送别张华后,宋凌云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向特种作战小队队员,部署围剿潼关镇的计划。
其实,对于宋凌云来说,也不能算是计划,毕竟只要他出现,他必将会成功地血洗这伙伪军团,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
清晨的一缕日光升起之时,太阳散发出血红色的光雾,晕染在晋西北近半边的天空上。
宋凌云正骑着一匹骏马,手持一把长剑,快马加鞭地驰骋在山丘之间。
跟随在他身后的,是他的特种作战小队几个成员。
清晨的光线,透过在宋凌云那矫健、御马疾驰的身姿上,形成一道道光影,飞速地穿过山丘间。
此刻的宋凌云,犹如王者归来一般,驾驭着这匹黑马,散发着强大的气场,奔赴向潼关镇的方向。
潼关镇。
“把你们的东西,都自己拿出来,要是让我发现你们还有藏着其他的,我这枪口,可是不长眼睛。”
一个穿着黄色军服的男人,手持着一把步枪,边走着,边对着身边的人说道。
他的一旁,正是许多历经此地的老百姓,老百姓大多都是年近半百,或是年仅几岁的小孩子,不过队伍的中间也有十几个年轻人。
但是伪军的枪口,那是不眨眼,所以这些年轻人也只好忍气吞声地服从。
他们照着这群伪军的命令,被迫双手举高,面朝着石壁。
而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包裹,那一个个包裹被堆在一起,摞起来的形状,犹如一个小山丘一般,不过包裹被随意地撕扯开,有的衣服从包裹里滚落在地面上,并没有一个是完整无损的。
“今儿个,还没遇见一块大肥羊啊,这都是什么破东西。”两外两个伪军,手持着步枪,不过他们的枪口处早已换上刺刀。
“你以为是什么有钱的,想多了,你看看这些人穿的衣服还有补丁呢,那副穷酸样。”
这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挎着刺刀,将刀刃对准包袱的角落,用力一挑,就把包裹里面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这翻来覆去,浪费这么久的时间,他们还是一个有价值的东西都没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