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的亲属大部分都还在外面打拼着,努力朝着京城去发展,所以就剩下了这些还能自食其力的中年人。
但林宛宛在这里属实是个意外。
她的身份是个孤儿,从小就在这碧水村长大,人没什么志向,就想一辈子混在这碧水村也不错。
因为在这里的人就没有和她年纪相仿的,所以小小年纪的她就成了村里的团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
后来,林宛宛长得愈发的精致,看起来就和男孩子差不多,就更让这群“老人”心生怜惜了。
直到某一天,消失了一整天,正惹得全村人都着急的林宛宛,竟然安然无恙的扛了一头野猪出来。
要知道那野猪最起码也有两百多斤啊,身强力壮的,还有着两颗看起来就十分渗人的獠牙。
当林宛宛把野猪给扛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眼前的那一幕给惊呆了。
不算太强壮的女子,肩上的野猪几乎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淹没,偶尔从中漏出的白皙肌肤,使得这场景更加的惑人。
美女与野兽,大抵就是如此。
在那之后,村里的人也都明白了林宛宛的真实实力,不再拘着她的行动,反而让她有时候打猎可以去不远处的集市上面换取钱财。
偶尔有时候,林宛宛打猎打的多了,又或者太过惫懒,就会把猎物分给大家伙儿,让所有人都能够吃上肉。
人人助我,我助人人。
这也是为什么林宛宛和村里人关系那么好的原因之一。
此时,宛宛看着又吵起来的两个女人,眼里闪过无奈,和旁边的人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背着自己的竹娄回家去了。
她的家是村里人一起,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看着虽小,但五脏俱全。
小小的家里收拾的很干净,连灰尘都很少见到,院子里还晾着前一天晚上新洗的衣服,可见这房子主人的勤快。
林宛宛先是把背上的竹娄去下,将其放在小院的井旁边,起身去厨房拿了把锋利的菜刀出来,开始处理眼前的猎物来。
今天她没有耗费多少的心思去打猎,就只是捕了两只野兔,三只野鸡,顺便还挖了点上次酒楼老板随口提到的蔬菜。
除此之外,在路过河边的时候,她又捕了几条鱼上来。
留下一只野鸡自己吃,剩下的都要在傍晚时分送到镇上的酒楼那里去。
因为林宛宛的猎物卖相好,又是她自己处理过的,所以酒楼老板开的价格也就稍微高了一点。
等处理完这些猎物之后,没有多少停留,她就再次背上自己的竹娄,将猎物小心包装好,这才抬脚往集市上走去。
集市不是很远,但也不是很近,以林宛宛这种走多了山路的人来说,日落之前到达那里,完全不是问题,甚至今天还稍微早了些。
“是宛宛来了啊!”
酒楼的老板和林宛宛一个姓,都姓林,所以林老板对待宛宛的态度也是和善的不行。
在看过了宛宛送来的猎物之后,林老板热切的拍着她的手,将这次的银钱递到了她的手上。
“这……”林宛宛看着手上的银钱,漂亮的秀眉微微一皱。
“钱给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