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城桃花斋。
桃花斋位于皇城之外,距离内城门只有两条街的距离,酒楼门前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紫云城虽然是京城,却也流落着不少乞丐,晚上宵禁之时那些乞丐会躲在外城的桥下,白日里便会大着胆子进内城来乞讨,过往的人或多或少总会丢上几个铜板儿。
正对着桃花斋的地方有一家当铺,铺名叫做“甄记当铺”,甄记当铺门口有高高的台阶,台阶两旁是平整的青石路面。
因为当铺的掌柜和伙计总是在柜台后面忙活,很少出来,所以当铺外面台阶左右的那两处地方便成为那些乞丐们最常去的落脚点。
在那群乞丐当中,有一个名为二万的乞丐,是这几日才加入的。
二万身材高大,体型微胖,下巴上的胡须几乎全白,看模样的话,年龄至少得六十出头,可是那双不大的眼睛却时不时地闪烁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精明的光。
二万身上穿的乞丐服比其他乞丐稍稍干净了些,脸上虽然也抹得灰不溜秋,可是若是细心看去,却能发现他露在外面的肌肤却是白皙红润的。
不同于其他乞丐看到碗中忽然出现的钱财之时的欣喜与贪婪,这个叫二万的乞丐眼里,对于那些财物似乎并不放在眼里,他更多的时间总是在打量着过往的人群,每当遇上成群结队的官兵来寻街,他总是掩面咳嗽着混进乞丐群中。
因为他对碗里的钱财不怎么看重,总是好心地分给其他乞丐,所以那些乞丐便也没太排斥他,时不时地还分给他一个馒头,他却很少像其他人那样狼吞虎咽。
“听说了吗?玉剑山庄的大小姐今日又要带人去桃花斋挑战了,那沈小姐出手可阔绰了了,出手就是一大锭银子呢!”
一名年轻的乞丐从远处跑来,对着当铺台阶下坐着的乞丐们小声嚷道,声音里难掩兴奋。
“你们猜,这次一品居能不能赢得过桃花斋?”一名年长的乞丐拄着拐杖凑了过来。
“我看悬!”他身边的人摇摇头,“这沈大小姐都来了这么多次了,没有一次赢得呢,如今这一品居天下第一酒楼的称号,怕是就要易主喽!”
“咱们这些要饭的操心这个做什么?别管谁赢谁输,有钱给不就行了!听说这是沈大小姐最后一次来了,今后要想再遇上沈大小姐这么既阔绰又出手大方的人,怕是难喽!”
这个乞丐说的话让众人频频点头,一阵沉默之后,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叫二万的乞丐笑着开了口。
“各位兄弟,你们刚才提到的沈大小姐,指的都是玉剑山庄的沈采薇?”
那名年长的乞丐回头看了一眼,知道是那个新来的乞丐,便哈哈笑了两声:“二万兄弟,我说你怎么对碗里的那些铜板儿这么不屑一顾呢,原来是惦记着大的呢?”
二万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然后嗫喏着开口:“老哥哥你别笑话我,小弟我不是听说玉剑山庄的名号响亮,想见识见识他们大小姐嘛?”
“这没啥不好意思的!”那年长乞丐摆摆手:“做我们这行的,哪个不盼着能遇上富贵人家?今儿个你就等着吧,那沈大小姐马上就来了!”
二万“呵呵”地干笑了两声,忽然“哎呦”一声捂住了肚子,然后愁眉苦脸地对众乞丐开口:“不行了诸位,我不晓得吃坏什么东西了。得赶紧找地方解决了去!”
众人捂着鼻子摆摆手,满脸嫌弃:“赶紧去赶紧去,别耽误了我们的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