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菲提着行李箱走出理工大学的校门,这是她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天。
虽然她依依不舍,但是她一想到晚上的聚会,笼罩在她脸上的阴霾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她拿出手机,打开扣扣。这是她的习惯动作,只要一闲下来,她就会查看扣扣。果然,大姐发了一条留言。
“小妹,喜来庆客家馆,晚上六点,我们到时见!”
凌菲看完大姐的留言,接着映入她眼帘的竟是他的信息。
“小菲,你听我解释,我和袁小丽是清白的。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他是她的男朋友,不,应该说是她的前男友。他名叫钟世杰,和她是大学同一届的校友。
一米八的高个,身材健硕,宽脸庞,高鼻梁,一双桃花眼很是好看,皮肤呈小麦色,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穿着十分讲究,手腕上戴着一块名表。
这样一个帅气的富家子弟,哪有女孩不喜欢的?就算谈过两次恋爱、自认为理智的凌菲也不能免俗。
回想起他来,凌菲认为让她堕入情网的不是钟世杰那宽裕的家境,也不全是他那帅气的长相,而是他那幅令她无法抗拒的嗓音,声音浑厚而富有磁性。
说白了就是正中了凌菲的软肋。凌菲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声音控,只要遇到声音好听的男生,好感自然而然就上来了。
虽然他讨来了凌菲的好感,也顺利地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但是在凌菲看来,经不起外界诱惑的男朋友,失去了她也不觉得可惜。
因此,当凌菲发现钟世杰和她的闺蜜袁小丽走得越来越近时,她渐渐和他疏远了。
“钟世杰,你脚踏两只船,你有什么资格继续做我的男朋友?请你离我远点。”回完短信,她就把手机塞进手提包。
当她把手提包的拉链拉上,正要往前走时,她的男友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凌菲愣住了,呆若木鸡地杵在原地。
钟世杰走上来紧紧握住她的手,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小菲,我们和好吧?我只爱你一个人。小丽是你的好闺蜜,爱屋及乌,我当然会像你一样把她当好朋友。可我对她的喜欢仅限于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你明白吗?”
“我真看不出你竟能做到如此博爱。可以因为我,爱她胜过爱我?谁都知道你和她的关系很不一般,你还在我面前大言不惭说你只爱我。”
凌菲用力甩开他的手,往后退了几步,伸出手制止他走上前。
天色突然变得阴沉。太阳不知何时钻进乌云里去了。起风了,风呼呼地吹着,吹得路边的榕树瑟瑟发抖。
一阵大风吹过,凌菲不禁打了个寒颤。她连忙将衣服的拉链往上提了提。
凌菲一米六五的个子,身材姣好,皮肤白皙细嫩,瓜子脸,一双柳叶眼细长有神。她经常锻炼身体。
除了运动,凌菲还喜欢看书。世界名著和国内名著她看不腻,而且看了一遍不过瘾又再看一遍。她非常喜欢听人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