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说话间,王在福拎着大包小包按响了门铃。
“董事长,东西都买好了。”他诚惶诚恐的把包装袋一一摆好。
陈亦泽看着那大束浮夸的红玫瑰哭笑不得,他品味也太差了。早知道这眼镜小子也是个愣头青,就不该叫他想什么方案了。
“行了,就放那儿吧,你幸苦了。”
“好的好的,不辛苦。要差什么告诉我,我再买去。”
王在福听见辛苦两字,简直如蒙大赦。他还担心自己搞砸了被炒鱿鱼。
打发走了这愣头青,陈亦泽望着他买的衣服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片刻后,叶未雪一脸黑线的换好衣服走了出来。肥大的翠绿色卫衣下,搭着条荧光桃红的运动裤,还缀着两道白色竖条。真不知他从什么地方,找来如此有年代感的衣服,似乎立马就能参加九十年代的校园运动会了。
陈亦泽捂住眼,一副不忍直视的样子,笑得都要岔气了。在他记忆里,叶未雪似乎只穿黑白两色的衣服,偶尔点缀些灰粉灰紫的配饰。这是第一次,在他面前穿鲜亮的颜色。偏偏,被王在福的审美搞得像五彩火烈鸟。
“陈亦泽!不许笑我!”她本想生气的,但看见落地窗玻璃上反射出来的样子,也憋不住笑了。这助理不光审美不好,也许还是色盲吧?
“好好好,不笑了。你穿什么都好看。”他望着她,又忍不住滑出后半句,“不穿最好看。。。”
叶未雪皱着眉,对他的言语轻薄已产生了抗体,“你不穿才好看呢。”
“想看吗?”陈亦泽伸手解起领口扣子。
“不想看!”她急忙打下他的手,脸却有几分泛红,像搽了层薄薄的胭脂。“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对了,把伞带上。”他转头在柜子里翻找出雨伞。
淅沥沥的雨冲刷着夜晚的霓虹,陈亦泽握着方向盘的侧脸轮廓,在路灯暖光的映照下少了冷峻,有几分柔和。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即使沉默也那么自然,叶未雪嗅到密闭的空间里,有他身上淡淡的乌木香,像巧克力似的醇厚。
车里放着首很暖的歌,
“他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
他真的很喜欢你,像阵雨下到了南极
他真的很喜欢你,不问归期不远万里
他真的很喜欢你,像春雨下得淅淅沥沥
他真的很喜欢你,像冬天的雪沁在心里
他真的很喜欢你,像狗本性难移
他真的很喜欢你,所以他可以一直没脸没皮
他真的很想念你,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他真的很喜欢你,他真的很喜欢你,他真的很想念你。。。”
歌没有放完,她到家了。
陈亦泽一直看着她的背影走进院子,看着她拐进楼道,看着四楼房间亮起暖黄的光。他这才回到车里调转头回去。
叶未雪不知道自己在分别时,再次提醒他记得把她送的钱包带在身上,是对还是错。她希望他好,希望他幸福,希望他不要再经历生死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