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着他的男人动作优雅,抬起手慢条斯理的解着衬衣前襟的扣子。在灯光的映射下,颀长匀称的身材隐约可见。
“有一点你说错了。”衬衣的最后一颗纽扣被解开,孟西庭微微偏过头来看着他,“以顾城则的手段,并不需要借助他孟秋平这样一个愚不可及的蠢货。”
“我认为你还是在事成之后,把孟秋平这个家伙先解决了吧,免得多生事端。”踱步到屏风旁,眼神直白的观赏着男人脱衣服。
“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不用在意,让他活着也不会造成多大影响。”孟西庭如是说道。
“,你太过于自信了,总有一日,你笃定的事情会出你的意料之外。”干脆把手臂搭在一旁的屏风上,捻着自己额前金色的头,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的身材。
“很有可能,你的女孩就是一个潜藏的变故。”
修长的手指停顿了下来,青色的血管在手背的皮肤下走向清晰。孟西庭转身看着屏风边那个满脸闲情逸致瞧着自己的人,声色如秋风乍起,萧萧瑟瑟。
“还不走?想永远留在这儿?”
通常情况下,只有真正惹怒了眼前这个男人时,他才会用这样的眼神和语气。也知道自己是触到了他的逆鳞,也不再多说什么,留恋的看了眼那衬衣下肌理分明的大片肌肤,施施然的走了。
这个男人看起来瘦弱不堪,像个白面书生,但却是非常清楚,他的武力值足以将他瞬间秒杀,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会成为他手下另一条亡魂。
说得没错,他的确是怕他,不过他也更想亲手杀了他,前提是有那个动手的机会的话。
所以,他留在他身边的另一个原因,不仅仅因为他们是同类人,更重要的是,他想挑战一切不可能的事情,比如杀死他。
其实不光是对的皮囊感兴趣,他对他的血液也同样感兴趣,这样的一个男人,不知道他的血液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