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保护公主,捍卫王族荣光!”
“杀光了这群乞力部落的渣滓!”
“杀!抢了莎莉公主,让她做我们的马桶!”
“让她给我们生猴子!”
“杀!”
双方骑兵催动自己骑下已经累得半死的骆驼,挥舞着手中的钢刀便朝着对方的脑袋上砍杀而去,还有不少的骑兵开始四散开来,不断的开弓射箭,利用一支支的冷箭,悄无声息的取走一条条的生命。
终于,在一阵惊天动地的撞击声音之中,两条钢铁洪流轰然撞击在了一起,鲜血和刀光,火焰与惨叫,成为了此时大漠之间的主题曲。
王族士兵只有三百,但是各个斗志高昂,武艺也比较高,一看就是经过正规训练的,相互之间的配合,也是很不错的。
乞力部落的骑兵,有五百人,五个打三个,在数量上,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他们的武艺,配合,乃至是军械,都不如王族的士兵。
这样一来,王族士兵三百人,倒是一时间和乞力部落的五百人打成了一个难分难解的平手。
惨叫不断传出,每一道寒光闪过,便会有一条生命陨落,双方骑兵搅和在一起,不断的相互砍杀,这样的拼杀,是伤亡最为惨重的作战方式。
大漠环境恶劣,生存资源极度匮乏,想要养活一名婴儿,将其养大成人,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需要付出比中原各国更大的努力才行。
按说在大漠之中,人命应该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
越是生存艰难的地方,人命就越是不值钱,越是生活优渥的地方,人命才越是值钱,因为在生存环境恶劣的大漠之中,凶狠,是刻印在所有色目人的骨髓里面的,想要活下去,想要活得好,你就得杀人,再杀人,吞掉那份并不属于你的生存物资才行!
双方的骑兵拼杀在一起,不过一盏茶的时间,王族的三百士兵便损失了一百多人,还有好几十人,已经身受重伤。
也就是说,王族的骑兵,还能够继续战斗的,不过百余人。
至于乞力部落的骑兵,则被斩杀了接近两百人,也有几十人重伤,乞力部落的骑兵,能够继续作战的,差不多两百人。
现在双方的士兵数量相比是二比一,王族士兵,依旧落于下风。
“公主殿下!”那土坨守护在莎莉公主的身边,忽然,抽出了自己腰间的一把匕首,将其恭恭敬敬的递到了莎莉公主的面前,看着自己眼前寒光闪闪的匕首,莎莉公主的身躯不由的颤抖了几下。
她说过,自己宁肯割开自己的喉咙,也不会让乞力部落的人俘虏自己的,现在土坨,已经开始要求莎莉公主按照自己说的去做了。
莎莉作为色目人王族的公主,自然是有这一份傲气所在的,但是对于死亡,又有谁是不畏惧的呢?
蝼蚁尚且偷生,好死不如赖活着,这都是至理名言。
只要能不死,莎莉公主自然是不想死的,但是牛皮已经吹出去了,这时候想要收回,显然是极为困难的事情了。
于是乎,莎莉用一种无辜,不想拿,你好脏,我不想碰你的眼神看着土坨,就这样双方互相注视了大概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土坨的眼神从一开始的冷漠,渐渐的变成了小样,逼我动手是不?,赶紧的,有点眼力界等等。
“哎”莎莉终于是叹息了一声,最后从土坨的手中颤巍巍,心不甘,情不愿的拿过了匕首。
“杀!”土坨见到莎莉公主选择妥协之后,便一提手中的弯刀催动胯下的骆驼,朝着乞力部落的骑兵部队杀去。
这土坨应该是一名色目王族的大将,杨飞扬看得出这土坨的身手极好,即便是放在大齐国,也只比洪九等人弱一线罢了,是江湖中的一流好手,在这茫茫的大漠之中,土坨这样的存在,便已经是绝顶高手。
不仅如此,土坨座下的骆驼也远比普通士兵座下的骆驼要神骏的多,手中的钢刀更是千锤百炼,有土坨护着莎莉公主,扔下这三百王族士兵不去管的话,莎莉公主是绝对可以逃出生天的。
但是如果莎莉公主丢弃了这三百骑兵,自己逃走的话,那对于王族的声誉,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损失,那些中小型部落,谁还敢和王族亲近呢?
色目王族千万年的声誉,比起一个公主的性命来,实在是重要的太多了。
“一起上,拖住土坨,让我们的勇士先杀死这些王族的余孽!到时候我们所有人围攻土坨,除非土坨是神灵,不然的话,他必死无疑!”
“好!”
面对冲杀而来的土坨,乞力部落那边,一直没有动的两名将领,也终于是抽出来自己腰间的弯刀,狠狠的朝着土坨的脑袋上砍杀而去,寒光闪烁之下,土坨骑着那头异常神骏的骆驼,冲杀到战场之中,手中的弯刀上下纷飞,不过几下,便将五名乞力部落的士兵砍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