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赛亚托马斯抿了抿嘴。
这时,球场上的比赛已经开始。
比卢普斯对上了阿尔斯通,范希跟上安东尼约翰逊,斯蒂芬马布里则对位兰迪利文斯顿。
半场三对三其实对战术需求不高,基本上还是单挑系统的延续。
阿尔斯通是一个很好的街球手,他在纽约街头有着跳跃的灵魂的绰号。可是,他不善于防守。
他所面对的比卢普斯是一个干净利落而且球员,他利用强壮的身体快速突过阿尔斯通的防御,然后在范希夹击过来的同时,急停跳投出手唰!
第一球就轻松命中。
进球之后,丹佛小子冷漠的扬起眉毛,嘴里念念有词:1:0。
由于规则没有设置成交替球权,进球的一直拥有进攻权。
所以,蓝队继续开启攻势。
依然是比卢普斯从弧顶突破,阿尔斯通仍旧无能为力。但是这一次,范希的夹击来的更为迅疾,他的防守能力是高中级。
比卢普斯赶紧传球,安东尼约翰逊刚接到篮球,范希就用一个灵敏的转身来到他身前,他有些措手不及,慌不择路的跳投出手砰
篮球打铁。
范希深入油漆区将篮板球保护下来。
“不错的防守,优秀的篮板嗅觉。”查克戴利在场边点评。
托马斯点头表示认可。
范希这次防守着实让他眼前一亮。
这时,范希已经将篮球传给斯蒂芬马布里。
马布里快若闪电,他用一个超级凌厉的杀手rssr将兰迪利文斯顿干掉,随即突入油漆区内,暴跳而起,双手将篮球灌入篮筐。
轰的一声引起全场欢呼。
进球之后的马布里异常兴奋,他用力挥舞双手。
“纽约之王驾到!”
马布里嚣张的不得了。
范希和他击掌之后,安静的跑到弧顶,将篮球继续开给马布里。
对范希来说,他没有兴趣在三对三的对决中出风头,单挑并不是他所擅长的事情。
而且,他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他没有必要在进训练营的第一天就将自己树成靶子。
而且,他脑袋里有一个很模糊的判断:初必死。
这好像是那个叫什么杜欢的人搞选秀搞出的经验。
这些潜移默化的经验加速了范希的成熟。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事情是,即便他竭尽全力的想要低调,可命运似乎就是不允许。
马布里很快遇上麻烦。
这几天有很多朋友打赏。下章具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