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帆长相清秀,颇有些书卷气息。
穿上了黑色的巡捕制服,戴上警帽的这刹那。
书卷气息被遮掩,眉宇间自有一股刚毅、英武之气。
他没有立刻出门。
而是坐下来,仔细的擦拭枪支。
这是他的配枪,不是他昨天随身携带的那把枪。
法租界巡捕房用的枪支,基本按公制口径标示,主要以勃朗宁系列为主。
级别不同,使用的枪支也是有区别的。
法租界里华籍及安南籍巡捕使用9口径赫司脱勃朗宁1903型手枪。
因为枪柄上有一个小马,大家习惯称这款枪为马牌撸子。
马牌撸子的勃朗宁9口径的子弹非常独特,市面上几乎很少见,只有法租界的巡捕才用这款枪,指向性非常明显。
所以,程千帆平时行动的时候会携带另外一把他从黑市上买来的毛瑟手枪。
毛瑟手枪不仅仅大量装备国府正规武装和地方部队,国府特务、红党特工、上海青帮、保镖水匪也都大量使用,这种烂大街的枪支想要以枪查人几乎是没可能的。
连续做了几个快速从枪套拔枪的练习。
程千帆深呼吸一口气。
老廖突然牺牲,背后谜团重重。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引起敌人的关注了。
也许他今天出门就会被国党特务围捕,也许在巡捕房就会被法租界政治处的人带走。
程千帆没有考虑过离开,如果他要离开,昨天老廖牺牲后他就可以即刻离开上海。
他要留下来继续战斗,不能让老廖白白牺牲。
自从参加革命第一天开始,程千帆就有了随时为了国家和民族牺牲的准备。
伟大的中华民族,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必须有人奋起和牺牲,如果需要,他愿意自己成为其中的光荣一员。
如若一去不归,那便一去不归!
死得其所,何其快哉!
延德里的邻居们看着一身一身笔挺的巡警制服,慢悠悠的溜达出来的程千帆。
虽然目光有些复杂,但是,大多是没有太多的厌恶和鄙视的。
这些老阿姨叔公们,不少是看着他长大的。
巡捕的名声不太好,但是,大家还是愿意相信这孩子心眼不坏。
当然,有一个当巡捕的熟人,在这个乱世里,总归不会是坏事。
“帆哥,救命,阿爸要打死我。”一个半大小子跑来求援。
程千帆就帮孩子父亲一把按住了,“打,你爸不打你,我也要揍你。”
这兔崽子最近和几个三光码子混在一起,早晚学坏。
三光码子就是吃光、用光、当光的人,这些人身无半文、却又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为了钱连亲娘老子都能卖了。
“帆哥。”李浩猫在巷子口抽烟,冻得直哆嗦,看到程千帆出来了,赶紧起身。
“打听到了。”李浩小声说,“几天前,有人见那帮人去过国立同济大学。”
“抓人没?”程千帆问。
“没听说。”李浩摇摇头。
“辛苦了。”程千帆拍拍李浩的肩膀。
“不辛苦。”李浩吸了吸鼻涕,得了夸奖很高兴,“帆哥,那我上班去了。”
“去,吃碗混沌、生煎什么的。”程千帆掏出几块钱法币,直接塞到李浩的手里,不容对方拒绝,直接虚踹了一脚,“赶紧滚蛋,大冷天的,吃点热乎的。”
李浩吸了吸鼻涕,嘿嘿傻乐。
李浩诨名叫耗子,爹妈死的早,只知道自己姓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