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厂的考察很快就结束了,托马斯杰克逊对于史高治能够在自己的企业里推行八小时工作制非常欣赏,不住口的夸史高治是“有良心的资本家”。他真的相信有所谓的“有良心的资本家”?弄得史高治一时间都有些恍惚:这家伙该不是让丁石头的养猪网给洗脑了吧?
“南方的奴隶制固然是不人道的,甚至是野蛮的,不过北方大多数工厂里对待工人的方式也是极其邪恶而野蛮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史高治你能推行八小时工作制,真是太好了。如果全美国的老板都能像你,我们的国家就会安定很多。”杰克逊由衷的称赞说。
“见鬼!这家伙夸得我的脸皮都要红了。只是,我的脸皮怎么就这么点厚度?这怎么够用呢?什么,全美国的老板都像我,嗯,那南方人可就真的都要上天堂了。”一边胡思乱想,史高治一边说:“少校,您还有什么要看的吗?如果没有,我们就回会客室里面去谈谈吧。”
“好的,好的。我对你的所谓新的作战方式很有兴趣,我们一起研究一下。”
……
“麦克唐纳1857型步枪的射速至少是前膛枪的5倍,在有经验的射手手里,它的射击速度几乎都要赶上弓箭了。加上在400米距离上都能相对精准的对目标进行攻击。这样一来攻击效率就大大的提高了。在滑膛枪时代,由于步枪精度低,射速慢,士兵们必须排成密集的队形,才能保证火力的密度。即使这样,距离稍微远一点,比如有个60米的距离,子弹打到人的几率就已经不高了。所以在那个时候,谁在更远的距离上首先开枪了,往往只会让自己吃亏,因为人家可以趁着他装子弹的时间,逼近到更近的距离开枪,以换取更高的命中率。英国人更为极端,他们甚至愿意一枪不发的顶着人家的子弹走上前去,一直走到几乎能用枪口顶住人家的胸口,再猛开一枪,然后趁着高命中率的射击给对手队形带来的混乱,直接发起刺刀冲锋。而且靠着这种看起来近乎蛮勇的方式,英国人获得了一次次辉煌的胜利。所以在那个排队枪毙的时代,不首先开枪,可不是什么绅士风度,而是技术条件限制下,最为明智的选择。”说到这里,史高治不禁想起了后世的一个据说特别牛的的历史教师,竟然用这样的事情来证明欧洲人是多么的文明,中国的那些所谓的文化人的不愿意认真调查研究,只靠拍拍脑袋,陷入沉思就得出所谓的结论的做法真是能让人笑掉大牙。
“‘排队枪毙’?这个形容倒是很形象。你对英国人的描述不错。其实只要士兵够勇敢,军队的组织度够高,在那种技术条件下,英国人的作战方式的确是最有效的。”刚刚在加拿大瞻仰了亚伯拉罕平原战役英军在这一战中击败法军,夺取了魁北克遗址和英军指挥官詹姆士沃尔夫将军的纪念碑的杰克逊对史高治前面对历史的描述表示了赞同。
“但是如果在现在,面对着一支装备着类似麦克唐纳1857步枪的军队,谁还想要玩排队枪毙,那就简直是找死。在齐射的条件下,在600米的距离上,麦克唐纳1857对于队列之类的目标就已经有着相当好的命中率了,而到了400米距离上之后,在训练有素的射手手里,他的命中精度已经超过当年英国人的20米齐射了。再加上它的射速又高,能够在短时间内发起多次的攻击。所以即使对手的组织度高到无穷大,他们也不可能列队走到近前来了。所以,传统的进攻方密集列队攻击的方式在面对着装备麦克唐纳1857步枪的军队的时候已经无效了。”史高治继续讲道,“那么如果进攻方也是用麦克唐纳1857式步枪,战场上又会有怎样的变化呢?”
史高治略停了一下,看了一眼杰克逊,他看到杰克逊正皱着眉毛,在那里思考。
“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敢让士兵们用密集队列的方式发起攻击。因为防御方肯定会采用更为稀疏的阵型——新式步枪的高射速和在远距离上的高精度已经让他们不需要密集阵型就能保证火力密度了。如果我还是密集队列,那么防御方的散兵就能在600米外就对我们进行有效射击——我们的目标太大了。而我们至少要到400米距离上才能对那些散兵构成威胁。在保持队形的前提下,两百米的距离要走差不多两分钟,这都够对手向我进行十次以上的有效射击了……我只能采用更松散的队形来发动进攻。”杰克逊低声的说。
“您还忽略了麦克唐纳1857的另一个特点。”史高治说,“它是后装步枪,它对于装弹姿势没有特别的要求。”
前装步枪的子弹是从枪口装进去,然后用通条压实的。射手只有站立或者半跪的姿态下,才能尽可能快的给步枪装子弹。但后装式的步枪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射手哪怕是趴在地上,都能毫无障碍的快速的给他们的步枪装填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