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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雨菲的旗袍

猪脚马上就要回家了,熊猫在考虑后面的情节,今天就一更了。最后说一下,熊猫才不是因为推荐票少了才懒惰的,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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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都机场。

拥抱吻别过后,陆云峰目送林菲菲走进候机厅,这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短短几天时间,两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太多变化,从林菲菲说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那一刻,重生两个多月被林菲菲撩拨的火气就再没有压制住,一口气喷发了出来。

男人就是这样,经不住撩拨,尤其身体是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却有个三十多岁的灵魂,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妖女撩拨了两个月,这得积攒多少火气?

酒店里的突破并不是偶然的,一切都有因由,但最重要的一点,林菲菲是个完美的女人,她表面妖媚诡诈,内心却倔强传统,在英国近十年都没有和其他男人发生过情感纠葛,唯一有的还是为了得到永久居留证,偏偏在那期间还没有让对方占到任何便宜。

聪明,有才华,容貌气质佳,风情万种,对陆云峰又一心一意,甚至甘心于一个情人的角色,陆云峰没理由不感激,感激上苍给他这样一个女人。

离别总是伤感的,但这就是生活。

送走了林菲菲,陆云峰去机场售票厅买了回云海的机票,但是当天去云海的机票都已经售出,他只能买了第二天最早的一趟航班。

还有一整天的时间,陆云峰打车去了商场,买了一大堆的土特产,因为东西太多,还特意买了个大行李箱,装了满满一箱子。

打车回到酒店,陆云峰非常意外的在楼下大厅看到了程雨菲。

程雨菲今天放下了两条麻花辫,将地秀发盘起,露出白皙修的脖颈,脸上也化了淡淡的妆容,身上穿着一件白底红梅的及膝旗袍,肉丝袜包裹着一双修的美腿,脚上是一双白色高跟皮凉鞋,整个人充满了古典的韵味,陆云峰一时也有些看呆了。

前文说过,陆云峰最喜欢的类型就是古典美人,上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赵亚之、张曼玉那样的古典美人,也因此,在第一次去程家时,看到穿着旗袍的周婉婷,陆云峰才会被惊艳到。

并不是说周婉婷美到了那个地步,单论容貌,周婉婷最多只能打七分,就是那种班花级的美女,但凭着旗袍的装扮,以及流露出来的成熟婉约、大家闺秀的气质,实实在在的击中了陆云峰的软肋,惊艳无比。

陆云峰一直都觉得,女人的容貌是有上限的,达到这个上限,女人在容貌方面就不会再有任何突破,到了这个时候,女人就只能依靠其它方面来取胜,比如性格、学识、体态、气质等等。

比如大名鼎鼎的范爷,范爷十几岁的时候,绝对是纯粹的一个大土妞,虽然的很好看,那种土气却给她拉低了不少分数,哪怕是在1998年出演了火遍全国的格格剧集后,里面很多人都火了,最不济也混了个脸熟,戏约不断。

唯独范爷,简直就是杯具中的杯具,无人关注不说,还因为合同问题跟签约公司闹掰了,之后更是连着好几年都默默无闻,一直到了03年,经过四五年的磨练和沉淀,气质和形象得到升华,才通过冯大炮的电影开始走红,一直到陆云峰重生的时候,范爷早已成为国内最顶级的影星,而且是越来越红。

都是同一个人,如果十几岁的范爷是钻石原石,那三十岁的范爷就是经过名家雕琢的璀璨成品,不可同日而语。

周婉婷虽然容貌只有七分,但气质却给她增加了两分,达到了九分的超高分数。

一个九分的美女,便如大众**一般,岂不让人惊艳?

但现在,比周婉婷更漂亮,容貌可以达到八分的程雨菲穿上这一身旗袍,那种虽然青涩,却带着古典的韵味,实实在在的拨动了陆云峰心底的那根弦,有种心跳加速的赶脚。

“云峰哥。”看到拖着大行李箱走进来的陆云峰,程雨菲面露喜色,快步上前:“你总算回来了。”

“雨菲,你怎么来了?”陆云峰问道。

“你都好几天没去我家了。”程雨菲带着几分幽怨:“我妈让我叫你去我家吃饭。”

原来如此。

陆云峰微微一笑:“没办法,前几天去张家村的时候赶上下雨,在那耽误了两天,昨天才回来,又因为资金的事跟我小姨商量了一天,这不,我小姨今天上午就飞香江去了,我这也是刚回来。”

“云峰哥,你别太累了。”听了陆云峰的讲述,程雨菲把幽怨抛到脑后,关心道:“要我说你就不该承包张家村,地方那么偏僻,路还不好,多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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