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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不识货 (上)

方胜看好这个破烂生意,说起来也是和他做乞丐这个经历有些关系,刘镇这个地方,严格来说并没有很多的乞丐,因为刘镇这里的群众是一些很有骨头的群众,他们觉得跪在地上要饭这个事情做起来实在是不大好看。所以他们就算是做了乞丐,也要做个顶天立地的乞丐。

这个顶天立地,除了不要跪着之外,还有讲究个志气,所以刘镇的乞丐们做了乞丐之后也没有忘记要彼此有个比较,就算是做乞丐也要做个排名靠前的乞丐,做个讲究原则立志上进的乞丐。

所以等到方胜做了乞丐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还真是做对了乞丐,因为他不光从这些上进的乞丐身上学到了一种战天斗地也要要饭的不曲意志,更从他们努力上进的奋斗志气和行为里面找到了发财的办法。

只不过是这个发财的办法在方胜看来因为实在不大体面,所以只能做个备选,当然了,如果不是方胜没有发现挖沙的路子,他或许是不会讲究什么面子的,就像是他告诉罗三贵的那样,这个劳动最光荣,你不依不靠,自己双手去生活又有什么好自卑的。

“等方胜回来的时候,我就开着个大红旗去接他。”方胜那个话也就是说说,这个道理罗三贵也不是不明白,但罗三贵却不得不把方胜那个话当成一个劝服自己的信念,他毕竟都成年了,家里面哥哥姐姐虽然不是混的风生水起但毕竟都是拿了工资有点自己的事业可以追求,他也不好意思天天在家里面说什么拿稿费当作家这种话混日子了。

长大这个事情,除了带来自由之外,对于罗三贵来说,可能并没有太多实际的好处,他不是那些还有很多年路去走的同龄人,那些人可以去读书,可以去在大学里面继续过着简单没有烦恼的生活,或者可以自由散漫的做个普通的工作不会太累拿不到太多的钱也不会觉得难过。

他读过书,有过梦想,很早就已经用成年人的目光去看待这个世界,想要做点什么,想要改变些什么,所以他不能去没有烦恼,不能去轻易的安于现状,他只能前进,不停的前进。

他想过从写作上出人头地做个了不起的人,可他做了这么久都没有成功,有的只是越来越多的退稿和让人沮丧的点评,这就让罗三贵一下子明白了现实到底是个怎样的东西。

在他烦躁不安快要十九岁的时候,他天一天天凉起来他却没有钱去买件衣服给自己穿的时候,他突然就有了成人那样的觉悟,他觉得自己要做这个事情,要去发财,而且一点都没有做错,因为他不停的告诉自己,他要买个大红旗去接回国的方胜。

“破烂,破烂,过来!”罗三贵想的有点发愣的时候,一个破锣嗓子就在路口喊了起来,这个声音让罗三贵精神一振,使劲的蹬了一下子自己的大红旗三轮车就骑了过去。方胜走了之后,罗三贵很快就熟悉了这个收破烂的业务,从这个声音的特征来看,罗三贵觉得他今天要发财了。

至于原因,那也很简单,嗓子破锣到这种地步,一般都是前天晚上打牌玩麻将烟酒喝多了,这种人急着要钱,卖的东西也很不错,实在是让人喜欢的肥羊,只不过等着他靠近了之后,一看到那个男人手里面拿的东西,罗三贵就觉得自己真是高兴的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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