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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舍爱而取性者也!(求收藏)

然而,云惜的力量哪里有林枫的大,很快云惜发现自己一只手根本就按不住林枫的右手,有些无奈,但左手又不能伸下去,不然就被发现了。

“哥哥……你不要这样好吗?我今晚在陪你好吗?”云惜将自己的小嘴轻轻靠在林枫的耳边说道。

“这怎么行了,晚上要陪我,现在也要陪,你不是说过生命在于‘摸索’嘛”你说是不是。林枫嘴角那末邪邪的笑容总是让人感到优雅。

“可是现在是早上,我还要吃早餐泥?”云惜的话中竟然不是很拒绝。

“怕什么,你吃你早餐就行了,我摸索我的生命意义就行了,‘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林枫故意调笑道。

云惜感觉林枫有些可爱,现在竟然又把圣人的“生,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改成“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想到这里云惜小脸一红,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主意,小手一翻,紧紧的握住了林枫温暖的大手。

林枫自己的手被云惜握住,不能在摸索生命的意义。有些不满,心中的浴火撒在这些食物上。

“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接下来林枫一步不出家门,时时刻刻陪在云惜身边,当梁素琴在家,林枫便立即跑到梁素琴身边。也许是让在离别前尽量给云惜一份温馨。因为云惜的巡回演出的日子就快了。

林枫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礼拜,他很是享受这样的生活。有女陪伴的生活,没有大爱族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没有记忆深处的那种血杀四海,千里逃亡。死亡训练之旅。更没有天道杀手组织中的那种步步暗杀,步步惊心。

周末,傍晚。政治文明的京城的人行步街。街道上人影稀疏。片刻后,一个约摸二十来岁左右的青年在街上缓慢步行。他的身材异常魁梧,走路的脚步很沉重,给人的感觉一步踏下去就将她出一个脚印。

青年的双眼很锐利,过路的人不敢直视,他的目光似乎就是一把利剑,可以刺穿你的内心。尤为出奇的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很破烂的T恤,T恤上竟然带着丝丝鲜血,他目光锐利,如此魁梧的身材看不出任何一点笨重感,破烂的T恤将手上的肌肉透露在外,那纹理近乎完美的肌肉给人一种美感,然而你肌肉中似乎积累了一种内敛的惊人爆发力,他走路很稳重,但脸色却是懒洋洋。似乎有些漫无目的慵懒行走,周围目光很是诧异,如果不是他的气势,别人绝对会认为这是一个见破烂的人。

他丝毫不介意周围的诧异眼神。也不理会周围哪些看见自己T恤上有鲜血对着自己闪躲的人群。

时间很快,他竟然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个小时,夜幕降临。他很随意的走到一处闹事街段,走进一间破烂的饭店。

“老板……俩瓶啤酒,三个小菜。”很快,一张破烂的桌子的,俩瓶啤酒。三个小菜。他很是无精打采的吞食起来。

半分钟,桌子上的菜跟瓶酒消失的干干净净。他似乎还不满足。有些意犹未尽。依旧还是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再一次要了同样的酒。同样的菜。

感谢‘火神大我’的大赏,更新问题。现在在存稿。爆发绝对会有,而且不少……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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