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记忆中,涌现出了浪惊云当年的画面,他已经有些分不清了。
“好,我就唱上一段,
青青杨柳清水塘,
鸳鸯成对又成双。
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
梁兄你愿不愿配鸳鸯?
……
配鸳鸯,配鸳鸯,
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
前面到了一条河。
飘来一对大白鹅。
雄的就在前面走,
雌的后面叫哥哥。”
还别说,林霄之前,杀人如麻,眼睫毛都不带眨一下,可让他唱歌,还有几分羞涩,不肯随意唱。
现在失忆状态下,什么都不顾了,唱的居然很好听。
而秋红泪是一寨之主,住所在山顶,距离山腰其余女贼的住所很远,因此别人也听不到。
“啊!”
林霄唱到一半,突然不唱了,脸色惨白,用手挠着头。
“怎么了,快唱啊,唱得挺好呢,切歌了。”
秋红泪一脸不满。
“我要喝血,喝灵血。”
林霄满脸无辜的说道。
“什么?喝灵血?”
秋红泪瞪大眼睛,嚷道,
灵血可蕴含剑修的生命精华,失去大量灵血,修炼潜能会大打折扣,甚至停滞不前,元气大伤。
“你抠门,山下的那个大胸美女,都舍得给我血喝,你不给。
不喝灵血,我不唱。”
林霄一脸不乐意,身体温度急剧上升,如火炭一般。
“我晕,我乃堂堂一寨之主,统御八千里梁山泊,岂能?”
秋红泪刚想拒绝,看林霄扭头要睡觉,顿时慌了神,说道,
“给你喝,不就是点灵血么?老娘我出得起。
喝完给我讲故事,不然杀了你。”
一咬牙,刺破中指,喂林霄灵血。
“不够。”
林霄摇了摇头。
“你!”
秋红泪一狠心,割破手腕,给林霄喝血。
“林霄,你小子太会泡妞了,我认为你一定没有昏迷,一定没有失忆,否则,失忆都失忆的这么帅,
让五星剑君,山寨女悍匪匪首,心甘情愿的喂你喝血,你的泡妞境界,超过我当年了。”
浪惊云在脑海中大喊大叫,捶胸顿足。
林霄根本听不到,大口喝血。
秋红泪的灵血,比照柳妃烟可强太多了,毕竟是五星剑君,而且天赋也远远高于柳妃烟。
血中蕴含一股玄阴之气,阴寒属性,对于平衡淤积体内的阳气,效果十分显著。
痛饮灵血后,林霄身子不再滚烫,精神也好了许多。
“要是发现你占我便宜,分分钟杀了你。快唱。”
秋红泪扬起小脸,顾不得手腕滴血,催着林霄快唱快讲,很显然,也是个一条道跑到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主。
为了听故事,血都不要了。
“十八里相送到长亭,
你我鸿雁两分开,
我约你七巧之期我家来,
临别依依难分开,
心中想说千句话,
万望你梁兄早点来。”
林霄喝了灵血,状态不错,开口唱完。
“这个梁山伯,真是个木头,这么明显的暗示都听不出来,笨男人。
然后呢?接着讲啊。”
秋红泪完全是小儿女的姿态。
“几个月后,按照约定,梁山伯登门,到祝家拜访,结果令他又惊又喜。
这时的祝英台,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秀俊朗的小书生,而是一个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大姑娘。
双方四目相对,都明白了彼此的感情,已经是心心相印,不可分离。”
林霄悠悠的说道。
“嘿嘿,在一起,在一起,这还不简单。”
秋红泪仰着小脸,嚷道。
“没那么简单。”
林霄摇了摇头,
“梁山伯当即请求提亲,可祝员外,怎么会看上这穷书生?
他早已把祝英台,许配给了所谓的门当户对,有钱人家的马文才。
美满姻缘,已成泡影。
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临别时,共同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
“气煞老娘也。”
秋红泪勃然大怒,一股煞气透了出来,犹如杀人不眨眼的魔女,当即大叫,
“去他娘的门当户对,全是扯淡。
什么马文才,这还不简单,一剑劈掉他脑袋,斩他一个桃花朵朵开,两人就在一起,不就得了?
实在不行,占山为王,落草为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岂不快活?”
秋红泪气的大骂,和女悍匪的身份十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