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大声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中侧重宣指控了李仁勇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方面。
接着,李超就抢劫犯罪做更全面的陈述:“被告人李仁勇投资房地产用以洗钱,受害人王旭东系深鹏市知名建筑设计师。10月25日晚6时许,被告人约见受害人面谈小区开发设计,受害人迫于被告人的凶名,无奈应约。”
“因受害人长相英俊,气质优雅,被告人见后顿生yin念,欲性侵受害人,故强邀受害人饮酒。”
“受害人被灌醉之后,被告人将其带至酒店,使用暴力,强行剥光受害人衣服,无耻进行性侵,造成受害人软组织挫伤和肛门肌肉拉伤。被告人厚颜无耻地将性侵过程摄影录像以威胁受害人,让其为了名誉不敢声张。”
“惨无人睹地性侵之后,受害人因为被告人的暴力,身体受伤害;又因为被告人的摄影录像,精神上受胁迫,无力反抗。而被告人趁机在客房内实施抢劫犯罪,抢走受害人的一套nei衣,包括衬衣、秋裤、nei裤,总价值为8586元。被告人抢劫nei衣之后,收拾好放在其住处收藏,以满足其BT的观赏嗜好。”
“我方当事人受伤害后,肉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尤其是精神上,丧失了男人的尊严,一个男人竟然会被别的男人性侵,这样荒谬的感觉极大地摧残了受害人的意志,颠覆了受害人的三观。”
“在强烈的打击与精神痛苦下,受害人于本月在山南区红树林海滩上欲跳海自杀,幸亏警察救援及时,才未酿成人间惨剧。之后,受害人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想依法制裁被告人。被告人却以受害人刚怀孕妻子的人身安全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忍气吞声。”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仁勇见色起意,在酒店客房内性侵受害人,并在实施性侵违法行为之后,趁被害人受暴力伤害、精神胁迫无力反抗之际,又蓄意实施抢劫犯罪,抢走被害人贴身衣物。其行为属入户抢劫!”
“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的手段情节极其恶劣,通过性侵这一暴力手段以及拍摄不雅视频这种精神胁迫守法,达到抢走被害人贴身衣物的目的。被告人主观恶性强,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的冲击极大,被告人身为男性,竟然对同性下手实施QA行为,破坏了正常的伦理道德,极其可耻。被告人犯罪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受害人差点因此自杀。而且被告人好无悔罪表现,在犯罪之后,又威胁受害人及其妻子的人身安全。”
“由此可见,我方认为被告人犯抢劫罪成立,且属入户抢劫、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应该从重处罚!”
“此外,公诉人也陈述了被告人性侵了42名男性并实施了相应的抢劫犯罪,抢走这些男性的nei衣,其中有26名受害人站出来控诉,可见被告人多次实施抢劫,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也应严惩。”
“为此,我方认为被告人抢劫罪名成立,应判处死刑!”
李超的话铿锵有力、有理有据、声情并茂,前来旁听的众多受害人禁不住泪流满面,王旭东也不例外,本来帅气的眼睛中盛满仇恨的泪水,愤怒地瞪着李仁勇。
李仁勇面对着众多受害人的怒视,却一脸的无所谓,反而桀骜不驯地予以对视。
审判长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李仁勇,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李仁勇态度强硬地道:“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不予认可……对抢劫控诉有异议,我根本没有犯抢劫罪。我搞房地产,几十亿的身家,我需要去抢谁啊?”
“我是与王旭东等42名男性上过床,但都是他们自愿的,他们看我有钱,愿意跟我交往,有些我也给了他们报酬。和男人睡觉,这又根本没犯法。至于拿走他们衣服,本来就是他们送我作纪念的。衣服又不值几个钱,我的身家买多少衣服买不到啊,还说去抢,简直就是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