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出太阳,透过玻璃暖暖洋洋的照了进来,正好是周六,虽然快十点了,苏青璃还窝在床上,沙歌不在家,突然间就觉得百无聊赖,在天涯乱翻着八卦的贴子。
看到入迷,电话突然就响起来了,一看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苏青璃心里不禁一紧,是孙曼的,想起那天在办公室的难堪,还是觉得害怕,犹豫了好一会,想死就死吧,接接起电话,喂了一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苏青璃。”
孙曼的声音听起来很低落,“苏青璃。”
苏青璃小心翼翼的应了一声,“是我。”
“你有空吗?”
苏青璃怔了下,想要找个借口说没空。
那边叹了一口气,“你放心,我不是要为难你,就是想跟你聊聊,挺难受的。”
没有想象中的刁难和责骂,苏青璃心里的紧张感倏的消失了,在孙曼面前她已经有些抬不起头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再拒绝的真是不知好歹。
孙曼说了地址,苏青璃也不敢耽搁,略微收拾下就匆匆出门了。
到了那家咖啡厅,孙曼已经到了,她本来就瘦,一个人在宽大的沙发椅上,显得有些瘦骨嶙峋,脸上那种温柔妩媚的神色消失了,一张素白的脸看过去暗沉没有半点生气。
苏青璃觉得喉头突然被什么梗住,很难受,突然觉得自己挨的那一巴掌倒也是活该了。
孙曼淡淡的指了指对面,“坐吧。”
她刚落坐,服务员给她送来了咖啡,孙曼一边搅着咖啡杯,“你最爱的口味。”
苏青璃突然心底柔软的地方被深深的刺痛了,“孙曼,别恨我,我也是情之所致”
孙曼有些自嘲似的冷笑,“那天,对不起了”
苏青璃罪恶和愧疚感又涌上了来,“对不起,是我们欠你的。”
“昨天在翻大学时候的相册,突然就想起从前,我们多要好啊,象亲姐妹一样,可是现在已经回不去了对吧。”
我想我们回到从前,还做好朋友,如果她说出这样的话只会让孙曼觉得更虚伪,更让她痛恨,其实从她接受沙歌那一刻起,她们就注定做不成朋友了。
孙曼又凄然一笑,“看你很幸福,他对你很好吧。”
有了沙歌很幸福,可没法心安理得,因为那是从孙曼那儿偷来的。
她很尴尬,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孙曼。
孙曼低头看着手中的咖啡杯,声音如同这低沉的音乐透着淡淡的忧伤,“他最喜欢蓝色,喜欢喝咖啡,最喜欢的球星是梅西,最爱的衣服牌子是vill,他还有些轻微的哮喘,到春秋两季要特别注意,这些你都知道吗?”
孙曼说了沙歌很多的,有些她是知道的,有些她真的不知道,生活中反而沙歌的照顾她一些,对沙歌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称职。
这场见面对苏青璃来象是犯人受审一般难受,结束的时候她跟孙曼告别,孙曼突然问她,
“他快过生日了吧?”
“嗯。”
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个很精致的小礼盒,“生日礼物,还没分手的时候就准备了,能送吗?”
“最后一次了。”
苏青璃接过来,大方的笑,“当然能。”
孙曼浅浅一笑,转身走进了茫茫的大街,看她怆然离去的背影,苏青璃说不上什么滋味,想要孙曼幸福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因为只有孙曼幸福了,自己才能心安理得的过幸福的日子。
她有些为孙曼对沙歌的爱感动,又检讨自己,是不是对沙歌不够好。
送走了孙曼,她转头去了孙曼说的那家男装专卖店。
按他的尺寸选好衣服,到收银台一结帐才发现这里的衣服贵的令人咋舌,挑了一身衣服还有两条领带,苏青璃看着卡里的钱出去真是一阵肉疼。
沙歌回来的那天,苏青璃起了一个大早,去菜场买了菜,又把家里家外打扫的干干净净的,中午一个在外面随便吃了点。
给沙歌打了电话,下午的飞机,估计要晚些时间三四点到。
初秋的天气,太阳照的身上暖洋洋的,沙歌要回的晚,索性带旺财去步行街散步。
拜沙歌所赐,旺财体形日益彪悍,这家伙很爱狗,旺财跟他比跟自己还亲近。
马上快到过节了,一个人牵着一条狗慢悠悠的从街头溜到街尾,晒在太阳,好不惬意。
步行街过去就是广场,远远的就听到有歌舞声,那边搭了个大型舞台,远远看到背景上写了人间仙镜—某某古镇形象大使选拨活动,因为在电视上做过广告,苏青璃有点印象,年初一部特别火的电影就在那儿选址的,那个古镇也跟着大热了起来,显然现在已经被商家和政府开始开发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