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飒很清楚,大魔头必然知道,公子刑天不会在背后捅他一刀。
因为,他和公子刑天从来都是明着争斗的。
可乌斯藏是块肥肉。
不止他盯上了。
很多人也盯上了。
依照公子刑天原来的性格,确实也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所以,大魔头肯定会担心,公子刑天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或者,趁机抢夺原本属于他的地盘。
这不怪他多疑,而是正常思维。
但女主这个倒霉孩子这一说,大魔头肯定更加多疑了。
因为,就连随便一个旁观者都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那在大魔头的眼中,公子刑天必然也会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而且,倒霉孩子女主,还提到吃醋这样的词语。
此时此刻,林飒真心觉得女主小命不保了。
因为,大魔头的脸色,真心很难看。
见此,林飒只能补充再说几句。
“我是觉得,公子刑天是个枭雄,我其实挺佩服她的。”
“但仅仅只是佩服而已,没有别的情愫。”
一个女孩子,能出任那个位置。
而且把昆仑山之巅发展和壮大,自然让人佩服。
别的情愫,当然也有。
书粉的那种。
但这个,根本不能讲。
不明真相的千寻听到以后,甚是好奇,“那阎罗王呢?你觉得他如何?”
林飒回道:“也是一个枭雄,我也很佩服他。”
“只是佩服,没有别的情愫?”千寻追问道。
林飒道:“不敢有,否则的话,我的王公子,会真的吃醋的!”
说完,林飒言笑晏晏的看向了樱野。
这个画面,着实有些刺激到了千寻。
“哎!冷冷的狗粮,在我脸上胡乱的拍啊!”
“做为一名单身狗,真心伤不起啊!”
“我是脑子被驴给踢了吗?为什么要跟你们待在一起?”
“我也好想秀恩爱,但……”
说到此处,千寻的眼神,瞬间颓废了下去。
林飒立即安慰了一句,“不用羡慕我们,你很快也能秀恩爱的。”
千寻朝林飒看了一眼,苦笑了一声,“但愿如此吧!”
语毕,她的眼神,在屋里来回打量了好几下。
然后,满脸都是疑惑和诧异。
“奇怪,你这个地方,怎么看着和我以前待过的地方那么像?”
“昨天我就发现了,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可现在这一细看,发现几乎一模一样。”
“这房子的外观和布局,实在太像了。方才有一瞬间,我差点都恍惚了。”
“就是,你这屋的床,要比我的那个大一些。而且,房子里的这些花我那没有。”
“等等,你和我师叔,是有什么关系吗?”
越想,千寻觉得越不解。
女主要不说,林飒把此事都忘的一干二净了。
这个地方,可是copy人家荣华给女主盖的房子。
和人家的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女主当然会觉得眼熟。
其实,女主发现这个问题不要紧。
林飒自信,自己应该能瞒得过去。
毕竟,女主现在还在失忆的状态。
很多事情,女主还没有回想起来。
所以,比较好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