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狗的询问,就意味着结果,沈毅马上就会被带去刀疤那里,在脸上烙上奴印,从此成为奴隶。
沈毅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
而且他最近已经发现,他钻入那些坑洞已经显得困难了,他虽然瘦弱,可是太高了,身体已经远远没有他幼年时那么灵活。
闷棍将碗收拾好,一旁的铁锹看着沈毅,忽然嘿嘿的冷笑了几声,似是幸灾乐祸,这个猥琐的男人,总是喜欢捉弄沈毅,尽管沈毅从未被他捉弄成功,他却乐此不疲。
“小狗子,知道烙铁吗?拿东西印在脸上,可是很疼的哦。”
沈毅没有理会,脑中飞快的思考,木讷的回应一声:“哦。”
铁锹未能得逞,有些兴趣缺缺,呲笑一声,道:“跟闷棍一个德行,三棍子敲不出一个响屁,我真怀疑你是他儿子,闷棍,你当年是不是和螺丝那娘们儿偷偷的……”
闷棍一言不发,仿佛没有听到,仍旧在厨房忙着,老狗这时候忽然抽出了鞭子,一鞭子打在铁锹脸上,怒骂道:“放屁,螺丝那娘们儿只跟老子睡过!再瞎哔哔,老子掐了你的舌头!”
铁锹揉了揉脸,仿佛那一鞭子丝毫不疼,仍旧说道:“得了,最后还不是跑到刀疤床上去了,你连个响儿都听不到了,话说,那娘们儿长得不怎么样,可叫起来,可是真他娘的带劲儿啊。”
老狗这次没有抽铁锹,而是抬脚过去踹了一脚,骂道:“听你娘的响,这么想听,你滚去刀疤哪儿听墙根儿啊!”
铁锹嘿嘿一笑,道:“我哪儿敢,要去也是头儿你去呀。”
老狗呸一声,笑道:“去个屁,老子还用听墙根儿?我告诉你们,阿水那娘们儿可比螺丝叫的好听十倍!那可是馆子里的头牌,头牌知道吗!老子睡过!”
另一个叫榔头的男人听了,冷不丁从饭碗里抬起头,插嘴道:“什么头牌,早就被刀疤睡烂的女人。”
老狗照例给了榔头一脚。
“头儿,啥时候也带兄弟们去开开荤?”
“一起上?哈哈哈……”
沈毅有些听不下去了,把碗放进厨房,闷棍正蹲在灶火边闷头抽烟,看到沈毅进来,头也不抬,仿佛没看到一样。
这就是荒原里的人,愚昧无知,粗鲁不堪,他们的话题直白的能看到人心底里最深的丑恶,他们毫无遮掩,因为众人皆是如此,无须遮掩。
沈毅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他们每天的话题几乎都是如此,谈论着酒馆里哪个女人最带劲儿,研究着刀疤又睡了几个女人,或者是哪个劳队的女人过得最滋润,仿佛生活里除了捡垃圾,就只剩下了原始的那些欲望。
也确实如此。
沈毅盖着发臭的被子,闷头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办,楼板的木板连风都挡不住,更不用说他们粗犷的嗓门儿,几人不知道聊到哪里,又聊回了那个叫螺丝的女人。
沈毅记得她,一个长相普普通通的女人,叫起来就像是荒原上的鬣狗,乱蓬蓬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扎着,平日里呆滞无神,只有从老狗的房间里出来,眉目间才有一丝人气。
老狗不知道,螺丝曾经悄悄和铁锹睡过,就在荒原的垃圾场里,沈毅从坑道的缝隙里曾经见过,丑陋至极。
那个女人只在他们小队里待了三年,之后不知道怎么就上了刀疤的床,然后就离开了这里。
这是一个办法,可显然沈毅走不通,他没有那个资本。
不过,螺丝的离去,在这时候忽然点亮了沈毅的脑海,让他想起来,有一条路,是可以离开这里的。
他们这个垃圾场的镇子,总共也就百来号人,消息闭塞,沈毅之前一直不知道怎么才能逃走,因为荒原太大了,距离他们这里最近的城,据说有上千公里。
如果依靠沈毅一个人步行,脚上带着镣铐的他,想要活着走到城里的希望太渺茫了。
沈毅的脑中飞速的盘算着一个个的可能,一个计划慢慢的在他的脑中成型,可他听到楼下老狗那令人生厌的声音,忽然又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想法。
老狗,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