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半夜时,柯总监打来了电话,很客气,把问题都推给了下面处理不周到,然后征求杨树妥善处理的意见。
杨树也挺客气,检讨自己经验不足,没能预料到这样的后果,然后提了三个要求。
第一点,这两部作品的片头字幕都增加策划杨树,放在制片人之后。
第二点,增加原著杨树,放在编剧之前。
求名就是求财,杨树不愿意放弃这两部作品,换编剧儒和不好办,后续可能比较麻烦,那就妥协一点,加策划和原著,创意仍是他的。
第三点,奇妙的工作室将推出杨树作品的宣传片,内容将包括这两部作品,随着作品播出而首页广告,儒和得投入不低于百万的资金帮助推广,算是消除不良影响。
柯总监试图据理力争:“现在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吧?”
“我的编剧署名权被剥夺,这个不良影响迟早会产生,除非你们把编剧改了。”
然而儒和改不了,可能与投资方有关。
杨树甚至还安慰他:“广告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在推广我们《世界奇妙事件的同时,顺带也帮《天下奇谭做了宣传。”
儒和作为补偿得大力投入包含杨树创作这两部作品内容的广告片,实际上等于承包了《世界奇妙事件的绝大部分广告费,杨树手头的几十万可以省了。
而广告费支出对于儒和而言也更好出账,直接打入《天下奇谭的广告费用就行,对投资方也好交代。
杨树这几天已经策划好了,一旦与儒和谈妥,不但会在《世界奇妙事件广告片里加入这两部作品的创作信息,还要访问明星谈观后感,加大宣传力度,六部作品合起来,给自己树立个天才编剧的形象。
柯总监还是生气了,公司高层收到律师函后意识到问题严重,已经紧急磋商,设想了所有可能性,甚至打电话给刘濤希望她出面协调,结果电话始终打不通,助理以各种理由推脱。
商量到最后没有更好的办法,最终作好了出一笔钱摆平这件事的准备,没想到杨树要名利双收,貌似通情达理实际上咄咄逼人。
柯总监声称还需要商量后决定,气呼呼挂了电话。
杨树也不着急,他明白儒和拖不起时间。
如果是电影或者电视剧,审核完毕待播的作品更改主创是很麻烦的,原则上只能减不能增,否则就要重新送审。
网剧就简单多了,上网更改一下备案信息,快的话两天就能搞定,然后把重新制作的这两部作品送各平台替换老版的就行,但前后最快也得三天。
柯总监知道杨树对这些肯定门清,也不像最初那样敢随意糊弄了。
目前的解决方案双方都有妥协,应该是比较能够接受的,在时间这么紧的情况下儒和别无选择,现在所谓还要商量,不过是与买了编剧署名权的那两个沽名钓誉之徒再想办法妥协。
果然第二天中午柯总监再次来电,同意了杨树的建议,马上修改主创并承担百万广告费。
不过也有条件,得再签署一份合作备忘录,委托那两个买了署名权的家伙编剧,也算是合理合法名正言顺了,免得以后再出什么问题。
杨树同意了,下午聂文就带来了一份合约,在紫草坞一家咖啡馆见面,签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