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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失洁是大

陆小芳喝了一口菊花茶,拿着茶杯说:“更让人愤怒的是,女性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在保护程度的上,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这个基本靠谱。因为女性在各种社会形态中,都是比较弱势的群体。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学家们高举着仁义道德的旗号,是怎样对待女性的呢?他们搞出来了三件事,第一是缠足、第二是守寡、第三是殉葬。事实证明他们就是邪教组织。”

华容愤怒的说道:“女子缠足这个事儿起源于宋朝。文人士大夫们深爱的宋朝。北宋的时候就有史料记载,但是很罕见。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民间没有这个风俗习惯,主要就是上层人士怕他们的女人去偷情,所以要缠住女人的脚,当时缠足主要是把脚背缠平,把前脚掌缠小一点、尖一点,没有到很变态的地步。这个过程对女性来说也很痛苦,但跟后来比起来就差远了,你说这些上层人物是人生父母养的吗?纯粹就是一群变态的男人。”

孟瑶翻了个白眼:“南宋被蒙元所灭,蒙古人不缠足。但是他们也不反对汉人缠足。元朝还是尊重理想学的,在朝做官的汉人,基本都是荒淫无道之人,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缠得越小女性就越痛苦,这种折磨人的手段,只有邪恶之人才想得出来。”

陆小芳接着说:“到了明朝,朱元璋没有喜欢小脚的癖好,他的皇后马皇后被称为马大脚。但民间缠足之风盛行,进入了全民缠足时代。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这对女性来说就是一种足以致残的虐待了。你说我不去鞭他们的尸,能解我的心头之恨吗?”

华荣想了想说道:到了清朝,满族人也不缠足。但清朝也是把理学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满清统治者曾经坚决反对汉人缠足,皇帝多次下令禁止缠足。但是反对无效,最后不得不放开禁令。”

孟瑶低声说:“清朝曾经下过剃头令,要求汉人男子把前额和头顶的头发全部剃光,只在后脑勺保留一根长长的小辫。形象极为丑陋,今天清宫戏里面的辫子经过美化,已经好看多了,清朝初年的就是一个大光头配上一根又细又长的小猪尾巴的效果。汉族人民纷起反抗,惨遭统治者血腥镇压,最后强力推行了。但女子缠足这种变态的、违反人性的东西,本来应该禁止的,清朝统治者多次严令禁止竟然没有成功。这是为什么呢?”

陆小芳尴尬一笑:“这已经成为民间的风俗,缠足的礼教的要求。以东林人为代表的理学士大夫们投降了清朝,成为满清的走狗,也是统治阶层的一员。向清朝皇帝上书请求,颁布剃头令的就是投降的理想学士大夫们,反抗剃头的是老百姓,遭到理想学士大夫和满清统治者的联合镇压;而缠足则是理学士大夫的爱好,清朝统治者要依靠他们统治国家,所以不得不给他们面子。”

华容微笑着说:“清代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孟瑶喝了一口茶水:“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更有甚者裹至不到三寸,以至因脚太小行动不便,成了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还很受欢迎。”

陆小芳想了想说道:“缠足的过程极端痛苦。从很小的时候就缠上,里面还要用破旧的杯瓶碗盘等瓷器,敲碎成尖锐颗粒,缠脚的时候垫在脚掌上,通常是垫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脚掌心底下,用裹脚布缠上去,再逼着女孩走路,让尖锐的瓷片刺进脚趾和脚掌里把脚割破,脚割破了以后血渗出来和裹布紧紧粘着,重裹时,裹脚布往往解不下来,需浸着洗脚水用力撕,常常血块连着皮撕开。这样可以快速的把脚变小。最后,整个前脚掌基本上对左右对折,除了拇指以外的四个脚趾头都掰过来贴到脚掌上,样子非常可怕。整个过程就是一种酷刑。”

华容接着说:“缠足的习俗跟改朝换代没有关系,跟哪个民族统治也没有关系,也不是从上古传下来的野蛮习俗,在缠足之风越演越烈的过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理想学,道家思想始终占据统治地位。它也不是民间自发形成的风俗,而是先从士大夫阶层中兴起,然后再从上而下随波逐流,逐渐传播到民间。”

孟瑶微笑着说道:“它跟理学思想的关系就是:由于道学、理学将夫权神化,丈夫的一切需求女性都必须满足,不管这种需求有多么变态可怖。而对这种风俗所加到女性身上的痛苦,士大夫们就可以完全视而不见,不会产生一点发自内心的怜悯之情。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有神性没人性、有信仰没道德。所谓仁义道德,跟人的内心直观感受已经脱离了关系,只有被理学家认可的符合天理东西才叫道德,其它都不算,也不用管。

陆小芳想了想说道:“然后就是守节守寡这种事,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了。这倒是从汉朝儒家思想开始受到统治者重视以后,就有表彰守节妇女的规章制度。这算是儒家思想从胎里带来的病根,不是从理学思想这里发源的。但是在理学兴起之前,总体来说女子改嫁的政策很宽松,汉朝、唐朝包括宋朝都是如此。一直到南宋末年,程颐、朱熹完善了理学思想。”

华容补充说:“程颐才对这个问题加以强调,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道家回答:“只是后世怕饥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孟瑶愤怒的说道:“这就是后来对无数女性的命运影响极大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源头。后来有些人为了给理学思想洗脑,干脆说这八个字讲的是做人的气节,不是专门说的守寡。看看程颐的这这句原话,就是专门针对守寡遗孀再嫁问题说的,一点没说别的事儿。”

陆小芳接着说:“朱熹后来因为其朋友陈师中的妹妹要改嫁,给陈师中写信劝阻。信中又引用并赞同过这句话:“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改嫁,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华容尴尬一笑:“朱熹也知道底层人民认为不准妇女改嫁很荒谬,但依然认为知经识理的儒家君子必须坚持这个原则。两位理学大佬在此问题上完全一致。”

孟瑶轻声道:“守寡和守节成为一种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义务,是从元朝开始理学成为统治思想,也就是从元朝开始的。宋朝主要是道学统治,理学在南宋后期才开始建立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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