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怀揣着无法平息的颤抖,提着战斧与头颅走入巨大的长屋中。
家中的奴仆们早早准备好了杂肉炖汤,肉汤的香气在火焰的温暖下蔓延。
罗伦的妻子走了上来,她体格健壮,模样美丽,肩膀上裹着熊皮,接过罗伦的战斧扔进水盆里,等奴仆清洗。
她诧异地看见了罗伦手上的头颅,惊奇道:“你独自一人杀了个异族战士?”
罗伦后知后觉地盯起手上的头颅,有些失神喃喃道:“不错。”
“他真强壮,你看他脸上的疤痕,都是旧的,证明他久经刀兵,就是这样一个人,死在了你的斧头下!”妻子兴奋地叫喊道,一向被人视作有才智却懦弱的丈夫,竟然不声不响地一人将敌人的头颅摘了下来。
罗伦听到了妻子的话,勉强挤出微笑。
他本来应该用这头颅同族人们大肆宣告,告别他人懦夫的印象,然后收获前所未有的骄傲。
可是,在遇见那位神祗后,这些都被莫大的震撼冲淡了。
“战神喀尔斯必将你视作祂殿堂上的勇士!”妻子欣赏着罗伦手上的人头。
“随便吧...”罗伦兀然对王国供奉的战神心生颓丧。
妻子以为他仍然回味着那场激烈的战斗,命人过来接过罗伦手上的头颅,让他们好好保存,制成麋鹿头颅那样的装饰,迟些时日展现出来给族人们。
待到罗伦心不在焉地将锅里的杂肉炖汤吃完,妻子数着手指道:“等风雪小些的时候,我们就为战神做一场牲祭...有個奴仆手脚麻利,就供奉给祂吧。向战神昭示你的勇武...噢,还有你的才智。”
“不!”罗伦尖叫道。
妻子愣了愣,三王子仿佛被什么刺激到。
“不要牲祭...”
罗伦盯着妻子,一字一顿道:
“我遇见的,你不会晓得,也绝对想不到。”
妻子愣了愣,追问道:“遇见了什么?”
“主...那位信仰的君...”
“我绝不能以血来供奉祂...那只会以血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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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伊打量着眼前的王国。
与其说是后世所常见的采邑制王国,不如说更像是松散的部落联盟,几大氏族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庞大的氏族王国。
而皈依吾王之王又背叛的第二代王早已与世长辞。
其兄弟,也即是罗伦的父亲受选而登基,罗伦则是这个家族的第三代人。
尽管晨伊留存着一丝人性,然而,神性依旧宏大,当祂的目光落在这王国,所想到的,便是百年之后、甚至千年之后的情景。
眨眼之间,神看见了风雪的逐渐退去。
王国靠囤粮度过了这个寒冬,形形色色的加尔达勇士们忙碌起来,他们与奴仆的身份截然不同,是自由民的一种,当然,他们之中有过得富裕如王侯的,也有贫困如奴仆一般。
毕竟在古王国时代,不存在完全的自由民,也不存在完全的奴隶。
绝大部分人总在自由民与奴隶间上下浮动。
而这些加尔达勇士们,神能看见,他们将成为日后北土骑士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