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返回客厅,拿回来一罐可乐,拨出锡环,递给她。
郑思雨接过来,喝了一口。
文憎命见状有些惊奇:“你不怕里面有迷药?”
“不怕。”郑思雨瞥了他一眼,又说:“你不是那种人。”
“哦……”文憎命在她身边坐下,饶有兴趣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郑思雨把可乐罐放在电脑桌上,解释说:“如果里面有迷药,你就不会当着我的面把拉环打开了。而且,作贼心虚,你眼神中并没有任何慌乱,足见这可乐没有任何问题。”
“果然高明!”文憎命竖起大拇指,由衷地赞叹。“能交到你这样聪明的朋友,真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
“过奖了。你也不差到哪里去,能想到用这个办法来考验我,并不是谁都能做到的。”郑思雨说的是心里话。正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那倒也是。”文憎命一点也不谦虚,反而有些得意。
郑思雨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便问:“你在我家的时候,和那三个歹徒说你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是不是真的?”
文憎命呆住了,忽然讥诮地笑笑,说:“我从来不喜欢叫别人猜,因为那是一种侮辱。但现在却想叫你猜一下,因为我相信你不是那种轻易误会别人的人。”
郑思雨想了一下,说:“你不是基佬。”
“是吗?为什么你如此肯定?”
“很简单。正常男人看另一个男人时,总是一略而过,最多是在脸上停留两秒,其它地方通常是不会细察的。而基佬却可能被男人身上的任何地方吸引目光。所以,我认为你是正常男人。”
“哦……”文憎命很自然地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说:“你的意思是,同性恋都是变态?”
他这种举动其实是把她当好朋友看待,没有对异性那样的束缚。
郑思雨明白这一点,所以也没有什么大反应,更没有把他的手推开:“我没有这样说。这种人在社会中早已受尽白眼,我何必再给他们一刀?”
郑思雨又说:“我认为,如们果所有同性恋人士都敢在社会媒体上表明自己的性取向,那就不会再有人对他们非议了。因为传说如果变成现实,就不会再有人好奇了。”
文憎命点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只可惜他们不敢。不知羞耻的人毕竟少有。”
“我倒希望这些人多些,好让我们可以辨别明白。”
“嗯……”文憎命想了一下,忽然说:“到我问你了,在你家的时候你说你是鸡,那是不是真的?”
“到目前为止还不是。”郑思雨淡淡说。“以后不敢肯定。因为没有人可以预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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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又聊了他表妹被害的经过,以及一些人生问题,不知不觉快十一点了。
郑思雨仍然意尤未尽,文憎命却忽然站起来:“深已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终是不妥,我送你回去吧!”
郑思雨楞了一下,也站了起来:“我原以为知己初遇,是应彻夜长谈的,但既然你有顾虑,那就不勉为其难了。”
她想的其实是老娘这么漂亮,你却好像怕我吃了你似的!这样的男人还是第一次见,但不得不说,也挺有趣的。
看着他那表情淡然的脸,她忽然有了个决定。世上蠢人多得像沙漠中的沙,而聪明人则像六月飞雪那样罕见,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她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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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客厅,发现他父母还在看电视,郑思雨礼貌地告别:“我走了,伯父伯母再见!”
“不多玩一会吗?”文爸看到她,很客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