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参加诗会的日子如约而至。
沈敬换了一身干净的青色长衫,脚踩白底黑靴。
他走到家里唯一的铜镜前,只见自己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双眸好似朗星,当真是一个翩翩少年郎。
真帅!
沈敬满意地点了点头,便骚包地跨出门去,乘着晨曦的微光向学塾走去。
因为要参加诗会,众人显得格外积极,沈敬竟不是第一个到的。
放眼望去,院子里尽是青衫黑靴,沈敬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麟哥儿,这里!”曹焕在人群中用力挥了挥手,沈敬急忙走了过去。
打量了曹焕一眼,沈敬咧嘴笑道:“没想到,你换上长衫还挺好看哩。”
“那当然!”曹焕傲娇地昂起头。
沈敬又看了一眼齐千钧,点头道:“嗯,千钧穿着长衫,可比你要精神多了!”
曹焕登时气馁,不满的瞪了沈敬一眼,一旁的齐千钧却高兴地扬起了嘴角。
其实沈敬觉得,曹焕的模样并不差,虽然与自己还相差甚远,但也算是一个俊秀少年。
此刻他穿着一身青色长衫,更显得气质文雅,看上去很是不错。
相比之下,齐千钧的脸庞有棱有角,五官也比较深刻,透着一股子英武之气,与身上穿的长衫有些格格不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敬就是看不惯曹焕傲娇的样子,每每看到,总忍不住想打击他一番。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贱性使然吧。
这时,郑辞从东厢房里走了出来。
为了今天的诗会,他特意换了一身浅红长袍,其上绣有清风祥云,头戴方巾,端的是名士气派。
他曾经官至宁州督学,朝廷钦命的三品大员,现如今虽然归隐山林,但是在必要的场合,还是要表现出自己的身份。
这绝不是贪图虚名,反而是有修养的表现。
因为,让对方能够通过服饰大致判断出你的身份,是基本的礼貌之一。
看到满院子的学生,郑辞不禁微微一笑,抬头看了看天色,道:“时辰不早了,启程吧。”
说罢,他便带着众人走出院子,一路赶往城北的济祥河。
码头上,早有几艘船在河岸边候着。
众人依次登船,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沈敬三人和郑询都被安排在了郑辞的船上。
最初察觉这个状况后,郑询心里顿时一阵慌张,因为他的那些跟班,此刻一个都不在身边。
但是他显然多虑了,沈敬自打上船后,就一直与曹焕和齐千钧说笑,从头到尾都没看郑询一眼。
要知道,郑辞可还在船上呢。
沈敬除非脑子抽风了,才会在这种时候大动干戈。
因此,郑询很快镇定下来。
他看着坐在对面有说有笑的沈敬等人,不由得捏紧了藏在袖子里的拳头,心头浮现出一阵冷笑。
为了这次诗会,他那身为康安县令的父亲,特意托人打听出了诗会的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