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看看这女子身上的衿缨香囊,绣着玉郎两个字,而男子身上的衿缨绣着贵姝两个字,分明就是情人之间相互赠送的信物。”
“那有如何,如何能证明这两人就是情人。”
“哼,你在看看男子腰间那个腰带,上面是不是绣着玉郎。女子头上那块染血的头巾,上面是不是绣着贵姝。你们百人队,也不会人人都为你遮掩。孙鼓,今天我一定要将你拿下,交给上将军处理。”庄卫一脸严厉,手中长剑出鞘。
他一手举剑,一手举着赵括给他的令旗,厉声大喊:
“我庄卫,奉上将军命,严整军纪,抓捕乱兵,顽抗者,立杀!”
他自从在丹河边捡回一条命以后,十分努力,不仅在平常执行军务的时候,不仅在平常军事训练的时候。
更是在识字学字的时候。
他甚至在学习赵括发明的简体字的基础上,还特别学习了韩国的文字,只是因为此时身在韩国,怕万一用得上。
孙鼓眼看自己的事情败露了,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
这种事其实在之前的赵军,还有现在的各国军队,都非常常见。
今天如果不是被庄卫撞见,那么多半会被姚黑夫他们瞒下来。
毕竟几个异国人的死活,跟袍泽之情相比,算得了什么。
但是有些事,不上秤四两重,上称的话重逾千斤。
他后退一步,骨子里的血性让他下意识想拔剑反抗。
但是,随即,他无力的瘫坐下来。
真的拔剑相向,他身后的那个百人队,不会帮他的。
他是袍泽,庄卫也是袍泽。
而且庄卫身后,还有那个二十多万赵军都在心里仰视的男人。只要庄卫手中那把令旗在,没人敢对庄卫拔剑!
“除了孙鼓,到底还有谁,不遵军纪,滥杀无辜的!”庄卫怒喝道。
那只百人队低着头,默默的后退,只有莫大脚步不动。
莫大的眼泪已经流了出来,他如何不知道,自己今天,惹上了大麻烦。
他跌坐在地,边抹着鼻涕眼泪边说道:“店上那次,我就守在壁垒后面,熬过了秦人的好几波进攻。最后李云将军手都断了还在出战,我也忍不住拿着兵器冲出来了。
长平那次,我跟着王容将军一起去冲阵,进了秦营才知道是埋伏。结果王将军的棺材都扛进来了,只能拼命,我就是那次杀了个秦狗,才当上伍长。
我能活到今天,真的不容易,我不想死啊。这次被抓了,会杀头的。
丹河那次,河水突然暴涨。我之前是渔民,很会操舵,看见你们一直在死,狠下心冒死把船划到对岸。最后把你庄卫载了回来。
庄卫,你这条命都是我救的,你能不能高抬贵手,当作没看到今天的事。我可以把所有的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今天在场的所有人。我真的不想死啊。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死几个韩人算得了什么事啊。这些韩人又不会帮着你上战场,为你挡剑挡枪的。”莫大哭着请求道。
许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庄卫身上,连已经绝望的孙鼓眼里都亮了起来。
袍泽之情,救命之恩,如同泰山。
有必要为了几个陌生人去害了他们的性命么。
庄卫的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脸色不断变幻。
他往屋内看了一下,那几具尸体虽然看起来吓人,但是对于上过战场上的他来说稀疏平常。
而眼前痛哭流涕的莫大更是让他低下了头。
自己这条命,就是他救的。自己又怎么能够,亲手拿下自己的救命恩人。
按照赵括的意思,这次触犯军法扰民,严重的,要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