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苓子不在学校的第一天,公孙瑾难得地有些不习惯。
这个孤僻骄傲的女孩子,在和他一起走了一段路后,就变得和他形影不离了。
就好像被他“驯服”了的小狐狸。
看到风中飞远的枫叶,他准会想起她。
公孙瑾不是很喜欢黏人的女孩子,被钟苓子黏上的时候,偶尔也会嫌弃。
尽管如此,她吻他的时候,他却也没有抗拒。
今天她没有来学校,公孙瑾就很是想念。
左右看了看,看身旁无人,于是破天荒地给她打了电话。
“喂?怎么突然要给我打电话啊?”
钟苓子接得很快,声音中夹杂着的欢愉,似乎要透过屏幕溢出来。
公孙瑾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想说些什么,却又有些词穷。
“哦,我知道了。”
钟苓子顿时恍然。
“是想我了,对不对?”
她轻轻笑了起来。
“嗯,想你了。”
公孙瑾欣然一笑,轻轻点头。
审视自己的内心,他确实是想她了。
若是让他当着钟苓子这么说,我想你了。
他又会觉得肉麻。
我想你了,不如我喜欢你那么缠绵,但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一软。
“嘿嘿,我很快就会回去的。节目已经快要录完了。”
“嗯嗯。”
公孙瑾应了一声。
绞尽脑汁也不知道继续该跟她说什么。
钟苓子似乎也在思考接下来的话题。
电话就这样短暂地沉默了两秒,但谁也没有主动挂断。
半晌,公孙瑾突然说了一句让钟苓子觉得很奇怪的话。
“你可以,模仿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吗?”
“嗯?”
钟苓子一脸茫然。
“我听到了,会很开心。”
公孙瑾笑了笑。
钟苓子闻言,先是一愣,旋即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气。
“额~呵呵哈哈哈!”
很魔性的笑声,和海绵宝宝几乎一模一样,而且还学到了神髓。
“哈哈哈哈哈!”
公孙瑾当即没忍住,笑得弓着身子,跟个虾米似的。
(不开心的时候建议去听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有奇效。)
电话里那头的钟苓子听到了他的笑声,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真的这么好笑吗?”
“真的很好笑啊。听到你的声音,会让我觉得很开心。”
公孙瑾柔声说道。
“唔~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表白吗?”
钟苓子脸颊微醺,小脚开心地来回踱步。
“算是吧。”
公孙瑾微微颔首。
“嘻嘻,高冷如你,也拒绝不了本姑娘的魅力啊。”
“是是是。不打扰你了,继续录制节目吧。”
“嗯,好!”
公孙瑾挂断了电话。
抬起头的时候,看着校园里的风景,脸上总是带着笑的。
另一边,钟苓子加快了录制。
关于钟苓子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公孙瑾。
“你和公孙瑾,现在是什么关系呢?”
面对主持人的提问,钟苓子相当的淡然,并不慌乱。
“千里马与伯乐吧。”
“我能有今天,他居功至伟。”
“能说一下你的恋爱观吗?”
“我没谈过恋爱,所以没法回答这個问题。”
钟苓子想了想,略显歉意地笑了笑。
“但是公孙瑾曾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妥贴到了心里。”
“他说,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她结婚的。”
说到这里,钟苓子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虽然听起来有些幼稚,但我确实有被感动到。”
“这也是我向往的。”
主持人闻言,微微笑着,指了指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现在在网络上很火。”
公孙瑾和钟苓子火了之后,之前两人骑电动车一起送外卖的照片也被疯狂转载,在内娱算是一股清流了。
这一张,就是公孙瑾骑着食堂档口的破旧电动车,钟苓子坐在他的后座上,笑容格外甜蜜。
“嗯,我也很喜欢这张照片。”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脸颊泛起绯红。
为了给妹妹买药治病,姐姐一天打好几份工。
知道这背后故事的人,心里都会有莫名的感动。
“当时在学校里送外卖,一块钱一单。虽然累,但真的特别开心。”
“那,你喜欢公孙瑾吗?这是你和公孙瑾的粉丝们,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当然喜欢啊。小瑾那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
钟苓子眨了眨眼,一脸天真。
“那,你有在追他吗?”
“没有。”
钟苓子摇了摇头。
同时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没有追,是倒贴”。
“我们还不是恋人关系。”
钟苓子这个回答,也算是给这段时间的绯闻做了一个正面回应。
“促使你进入歌坛的动力是什么呢?”
“进入歌坛的动力吗?”
“那当然是因为钱了。”
钟苓子开始讲起了自己的过去。
“这么说或许有些俗气,但我就是个俗人嘛。”
“不是为了音乐,或者梦想这种高大上的东西。”
“我最初是在酒吧里做驻唱歌手。”
“一天二百块钱。”
“梦想、生活,对我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东西。我在思考的问题,只是今天晚上是吃一块钱的肉包,还是五毛一个青菜包。”
“我和妹妹的生活开销,上学的费用,都是靠我一个人承担的。”
“幸运的是,莪这人生存技能还挺多的。”
“会写点网文,还会唱点歌。脸皮还特别厚,一路摸爬滚打,好歹活了下来。”
“能说一下你写的小说名字吗?”
主持人顿时来了兴趣。
“不行,说了我会社死的,哈哈!”
钟苓子连连摇头。
“靠着稿费和驻唱的钱,我能维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还挺骄傲的。”
“直到我妹妹确诊了慢粒,这点骄傲就彻底瓦解了。我拼了命地去挣钱,也挣不到一个月两万三千块。”
“网络上有我翻垃圾桶的照片,是路人拍下来的。具体原因大家都知道了。”
“后来,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公孙瑾找到了我。”
“他说,苓子,你想当歌手吗?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我说,我不太行吧。”
“他说我可以的,然后带我去了白金。”
“然后我在张雅娜,张老师面前唱了公孙瑾的《千千阕歌》。”
“她说公孙瑾录这首歌的时候,她听了几百遍,已经不想再听了。”
“但是,她说我唱得可以。”
说到这里,钟苓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这样,我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来表现自己呢?”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也是因为它具有很特别的意义。”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神情似有些缅怀。
“公孙瑾第一次唱这首歌,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
“我当时准备登台表演,结果他拿了我的吉他,唱了这首歌。”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主持人好奇地问道。
“上学的大巴车上,我坐在他旁边,靠在他肩上睡了一觉。”
“醒了之后,因为不好意思,就偷偷跑了。没想到后面还能碰面。”
“更没想到我们会有今天。”
主持人听着,神情错愕。
“这么有缘份吗?”
“是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我也开始相信缘份了。”
“自从听他唱了千千阕歌之后,我每天都会在酒吧唱一遍。尽管台下没人听。”
“这是我唱得最用心,用了最多感情的歌。所以,当时唱功还很青涩的我,才能打动张老师吧。”
钟苓子说完,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公孙瑾,是我的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