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
判定的方式不同,代表着存在的主观不一致。
故意和过失行为的主要依据是预见与没有预见。
在这个过程当中。
最主观的判决就是董冰和方唐两个人的行为。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成立。
在这个案件中,是反驳不了的。
那么董冰和方唐的行为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说构不构成故意的行为?
需要看证据。
.
….
庭审台上。
王雷没有太多的情绪,表情平淡开口:“关于本案。”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清楚。”
“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吗?”
口供同样属于单一证据,不能构成在证据链。
“伱们检方和法院还讲不讲道理了?”
对方律师明显是想通过找不到证物这一点来进行脱罪。
在本案当中,他们不认为自己存在什么过失行为。
在本案被提起公诉的时候,两个人都非常的懵。
“只具有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不是我不想回答,是因为我也不知道那个木棍和林栋身上的伤痕是怎么来。”
“针对我的控告,我认为这完全都是对我的污蔑。”
面对苏白的询问,方唐和董冰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委托律师身上。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
直接咬死没有这种情况。
“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怎么合理的解释木棍的出现?”
犯罪事实成立,再继续辩诉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认罪认罚。
庭审直播间内,也有一些关注此案件,但是不是太懂法的人开口询问。
如果单以证物来推断罪行的话,的确构不成证据链。
“缺少的物证完全不影响判决的结果,因为已经形成了证据链,不过,考虑到舆论的影响力,所以庭审场上审判长才会迟迟没有宣判。”
“他也解释不了“木棍”的来源和“木棍”伤痕的来源,从这一点上面,应该可以认定吧?”
按照徐峰等三人的委托意愿,认罪。
于是——
而是找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对于本案的认定就是——
“第二,我方当时只是愤怒于林栋的行为,并没有行使任何的其他行为,并且,按照徐峰等人的说法,当时的那根“木棒”,也就是本场庭审的唯一物证,暂时没有找到。”
就算是这场庭审,没有进行宣判,但是这种实际上已经明显知道了对方的犯罪行为了,肯定会把证物这一条补上。
找到证物。
“其中有以下几点——”
啧啧.….
不是,现在都开始这么不讲道理了吗?
非要拿出来物证才能证明你有罪是吧?
认定不存在过失行为!
“审判长,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方唐,董冰不涉及到过失致人死亡。”
以此来减轻三人的罪行。
“那个方唐和董冰一直强调对方是诬告,可是检方和控方已经拿出来了相关的证据,这已经不是说疑罪从无了,已经是有罪了。”
义正言辞,言语激烈的开口回复了相关的问题:
“对面律师提出来了,这几点问题,我回答不了。”
“又怎么解释受害人林栋身上出现了大片棍棒造成的重伤?”
网络上总会出现一些配上画面弹幕,各种小作文的标题。
“没有实质性的证明能够说我和林栋发生了争吵,证明我教唆徐峰等人对林栋进行殴打。”
在上一次休庭阶段,王雷了解过苏白。
但是需要考虑到,舆论的影响。
可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咬定没有过失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张涛也没有办法,只好按照两个人的要求去做无罪辩护。
“针对以上罪名,被告方董冰和方唐有没有需要辩诉的?”
“有没有大佬能够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明白啦.…”
.
….
审判长席位上,王雷的情绪和直播间弹幕中表达的差不多。
“徐峰,李涛,张曼雷你们三人是否认罪认罚.…?”
王雷看了一眼诉讼的材料,紧接着开口:
“被告方方唐,董冰涉嫌制作伪证串供,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
这才是王雷需要考量的。
面对苏白的反问,张涛将回答权交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几个问题请我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回答。”
干脆自己进行陈述。
张涛开口,把问题抛给了方唐和董冰。
苏白:???
判定过失犯罪原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你现在来这出?
来阐述证据链了是吧?
来来来,我让你阐述!
苏白举手示意有问题需要进行询问,在得到了审判长王雷的同意后,开口道:
也可以进行直接的判决。
“虽然说没有“木棍”这个物证,但是林栋的死亡是结果,再加上徐峰等人的口供。”
肯定不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