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找不到物证,证据链不完整,但是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徐峰等人承认了他们使用木棍击打林栋导致其死亡。”
“对.…楼上说的没错,虽然说刑法上是疑罪从无原则,可是直接证据已经表明了对方的有罪,这个方唐和董冰完全是在胡扯。”
“徐峰等人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份,故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对我进行污蔑!”
至于答辩的内容和结果以及责任划分的问题,他完全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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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张涛把问题抛了回来,方唐沉默了几秒。
“是徐峰等人带进去的吗?”
这个案子论证据来讲.…肯定是能够判定方唐和董冰的过失致人死亡。
毕竟.…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没有什么太多的问题。
“徐峰等人在进去的时候应该做有扣押的笔录吧?”
苏白在心中默念。
达不到犯罪的行为。
说白了,证物是直接证据,但是林栋的伤痕直接的证明了徐峰的口供是真实的,同样属于直接证据。
并且提前说明了事项极可能会加重刑罚判决。
“我方有权利怀疑,这是对于我方的诬告。”
在他们心里面认为,这不就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吗?怎么就突然被提起公诉了?
他们的确是犯错了,可是不至于闹这么大吧?
提起公诉,并且刑期还那么长。
这个案子在张涛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反驳的余地。
两人的委托律师是广东某律所的著名刑事律师。
“第一,发生矛盾的行为,是当事人徐峰和林栋等人进行的和我方并没有直接关系。”
“并且林栋身上的确出现了被木棍等重物击打的痕迹。”
“尤其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苏律师的询问,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接下来,所需要面对的就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罪行控告和认定。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儿也在这里。
可是对方的律师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徐峰的口供是和林栋身上的伤痕形成的证据链。
【关注苏律师十八厘米】:“咳咳.…我算是一直关注苏律师,也是一个小有经验的法律爱好者。”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唐和董冰两个人脸上皆是写满了不愿意。
“基于被告方的陈述,我想询问几个问题….”
不过.….
王雷将目光转移到了苏白身上。
你怎么不回答刚才我问的那些关键性问题?
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是不敢回答?
老油条了属于是。
“大致的讲一讲,大家不要笑话,有什么问题大家都可以指出来。”
“这个案子缺少物证,是不是就不能判呀?”
并且强烈要求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
“这完完全全是针对我的一场污告!”
证物属于证据的一点。
“好的。”
“我方申请撤销对于我方的控告。”
“但是!”
张涛只好答应下,毕竟自己已经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对方还这么要求的话,那么自己只能按照委托人的诉讼申请来进行答辩。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援助律师开口:“我方当事人认罪认罚,不再继续辩诉。”
“找不到物证,凭什么定我的罪?”
其他直接性证明不行?
故意不回答这个问题,并且还反咬一口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没有物证,能不能证明方唐和董冰的过失犯罪行?
即——明知方唐和董冰有犯罪行为,可是基于没有证据,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且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否认。
那么基于这一点….
完全可以抛开方唐委托律师口中的,单一口供不能形成证据链,构不成犯罪事实。
“我看被告方说的挺有道理的,万一是诬陷怎么办?”
或者是从其他方面,例如苏白所询问的核心内容口供加林栋身上的伤痕等于直接证据…
与此同时。
“这些应该记载着徐峰等人有没有带木棍吧.…?”
“因此,不能判定我方有罪。”
两人的委托律师,也针对这一点进行了辩诉。
王雷微微点了点头。
“我认为不讲道理的是,这个被告方吧?”
苏白询问的两个问题的目的关键点也就在这里。
“只有徐峰等人的口供证明了这一点。”
辩诉的焦点在于。
对于张涛的提前说明,方唐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要求张涛做无罪辩护。
审判台席位上,王雷:.….
不讲道理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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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看守时间会出现木棍?”
徐峰等三人没有请律师进行辩护。
他和方唐以及董冰交流过,没有必要针对过失致人死亡做无罪辩护,做一个减刑辩护比较好。
对于苏白的了解是,在庭审场上,总能想到不同的切入点。
这一次.…他倒是想听听苏白,面对着方唐的几个问题,做出什么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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